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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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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0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4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4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之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结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公司拟对部分房屋及建筑物折旧、摊销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范围主要对2024年4月1日以后转固及将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折旧、摊销年限进行变更,2024年4月1日以前转固及已投入使用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摊销的年限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4年3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规定,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24年8月23日前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晖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晖先生主持,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4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4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一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主要对2024年4月1日以后转固及将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摊销的年限进行变更,2024年4月1日以前转固及已投入使用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摊销的年限保持不变。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对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评估并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减少公司 2024 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约214万元,预计增加 2024 年度利润总额 214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概述及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之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结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公司拟对部分房屋及建筑物折旧、摊销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范围主要对2024年4月1日以后转固及将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折旧、摊销年限进行变更,2024年4月1日以前转固及已投入使用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摊销的年限保持不变。

随着房屋建造技术的进步及建筑材料的更新迭代,公司新增房屋建筑物较原有的房屋建筑物采用了较高的建筑设计、更高规格的建筑材料和施工标准,预计使用寿命相对延长。基于此情况,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会计政策,公司拟将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调整为20-35年。

(二)变更内容

本次变更预计使用年限的资产类别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4年4月1日起执行,主要适用于2024年4月1日以后转固及将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2024年4月1日以前转固及已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折旧、摊销的年限保持不变。

1、2024年4月1日以前转固及已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采取的会计估计情况如下:

2、2024年4月1日以后转固及将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采取的会计估计情况如下: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评估并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约214万元,预计增加2024年度利润总额214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此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一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一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4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4年3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24年3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其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及解释公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企业提供的、不能作为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第十五章收入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的质量保证(以下简称“保证类质量保证”),适用第十四章或有事项的规定。

企业因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规定,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进行的相应变更,公司执行该规定的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