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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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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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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5月21日,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分别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6月8日,公司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8月19日和2021年9月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辽阳忠旺集团23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营口忠旺铝业15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合称“忠旺项目”),并将忠旺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至丰城市同田乡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丰城项目”)、石河子市1G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石河子项目”)、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厂区14.5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天津大众项目”)、安波福中央电气(上海)有限公司3.2MW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安波福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0月11日,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招商银行上海花木支行就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董事会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信建投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海通证券承接。2022年10月,公司、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1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2017年柳堡2号100MW渔光互补项目(以下简称“宝应项目”)、天津大众项目、安波福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工商业52.43MW项目”)。2023年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2月28日和2023年3月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丰城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工商业49.63MW项目”)。2023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5月12日,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广信区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上海花木支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分别签订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董事会聘请海通证券担任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信建投对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海通证券承接。2022年10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1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铜陵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52.43MW项目。2023年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2月28日和2023年3月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讷河市125.3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以下简称“讷河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以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铜陵项目出售后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49.63MW项目与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以下简称“建德储能项目”)。2023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4月27日和2023年5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清远项目”)和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200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以下简称“白水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建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建德70MW项目”)与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海南州项目”)。2023年6月,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3月20日和2024年4月1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工商业52.43MW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的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6.06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工商业46.06MW项目”)。2024年4月,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分别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公司全资下属公司阳江市晶步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完工结项,公司正在陆续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注2:因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保荐机构、本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遵守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各项规定。

注3: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3,216.07万元以及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12,425.58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52.43MW项目”,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尾号0068账户为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上表以项目优先使用专户内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归于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口径确定账户余额。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专户实际的账户余额为2,197.45万元,均为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注4: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可转债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公司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4,617.80万元、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及对外转让后剩余募集资金19,037.16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49.63MW项目”和“建德储能项目”,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尾号0059账户为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上表以项目优先使用该专户内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归于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口径确定账户余额。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专户实际账户余额为11,594.19万元,均为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完工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三、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将人民币6亿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已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4年上半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0日和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商业52.43MW项目”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可转债募集资金3,973.43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46.06MW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报告期内,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3,973.43万元投入上述新项目使用。

(2)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商业49.63MW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决定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可转债募集资金199.82万元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工商业46.06MW项目”使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免于履行决策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报告期内,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199.82万元投入工商业46.06MW项目使用。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结项,公司决定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04.0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免于履行决策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报告期内,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为103.56万元,差额系尾号3472的募集资金账户正在办理注销、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尚未结转。

2、2024年上半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结项,公司决定将其节余募集资金225.3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免于履行决策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报告期内,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231.0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差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金额为3,761.00万元、11,004.25万元。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报告期内,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金额为7,061.91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9日和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忠旺项目,并将忠旺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变更至丰城项目、石河子项目、天津大众项目、安波福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公司已将上述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150,564.29万元投入上述新项目使用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差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2、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宝应项目、天津大众项目、安波福项目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216.07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52.43MW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3,216.07万元投入上述新项目使用。

3、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8日和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丰城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617.80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49.63MW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公司已将上述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4,617.80万元投入上述新项目使用。

(二)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15日、2022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金塔县49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金塔49MW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决定将该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3,046.1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3,062.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差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2、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铜陵项目”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2,425.58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52.43MW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58)。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12,425.58万元投入上述新项目使用。

3、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8日和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可转债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公司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铜陵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涉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铜陵项目”,同意将铜陵项目预留的节余募集资金约1,571.20万元转入建德储能项目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公司已将上述预留的节余募集资金1,571.20万元投入建德储能项目使用。

4、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8日和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讷河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7,465.96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49.63MW项目与建德储能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公司已将上述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17,465.96万元投入上述新项目使用。

5、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和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清远项目”、“白水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88,421.08万元用于新建建德70MW项目和海南州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公司已将上述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88,743.70万元投入上述新项目使用,差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6、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0日和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商业52.43MW项目”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可转债募集资金3,973.43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46.06MW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报告期内,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3,973.43万元投入上述新项目使用。

7、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商业49.63MW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决定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可转债募集资金199.82万元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工商业46.06MW项目”使用。鉴于工商业49.63MW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免于履行决策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报告期内,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199.82万元投入工商业46.06MW项目使用。

(三)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1] 上表“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对应募投项目结项、变更或终止时披露的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注2] 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中披露了相关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相关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与报告期内预计效益不具可比性。

[注3]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高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包括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831.03万元以及天津大众和安波福的节余募集资金310.5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额的5%)。

[注4] 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04.09万元以及忠旺项目终止时用于永久补流的6亿元募集资金。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1] 截至报告期末,铜陵项目、金塔49MW项目、工商业52.43MW项目、工商业49.63MW项目已完工结项,清远项目、白水项目已变更募投项目,讷河项目已部分终止实施,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使用。公司按上述项目结项、变更及终止时确认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作为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注2] 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中披露了相关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相关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与报告期内预计效益不具可比性。

[注3] 铜陵项目于2022年分期并网满发,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项目于2023年3月对外出售,因此“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4]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高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注5] 报告期内,建德储能项目、建德70MW项目、海南州项目和工商业46.06MW项目仍在建设期,因此“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列为不适用。

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注1] 公司按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确认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作为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和“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注2] 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中披露了相关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相关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与报告期内预计效益不具可比性。

[注3]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为负主要系(1)该项目除募集资金外通过有息负债方式自筹部分建设资金,因此增加了财务费用支出;(2)受消纳、市场化电价的影响,本报告期最终结算的发电收入相对偏低。

[注4] 本报告期投入的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系本报告期内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整体结项,节余募集资金231.0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45)。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曹海云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7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售电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因此,监事会本次重新审议了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关于浙江海宁0.38MW工商业光伏电站、江西上饶5.98MW工商业光伏电站、江西上饶12MW工商业光伏电站、浙江义乌20MW工商业光伏电站、浙江海宁3.5MW工商业光伏电站的《能源管理协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重新审议售电服务合同主要是基于公司分布式电站业务的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有利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曹海云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重新审议长期售电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能源管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关联方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指定厂区内投资建设2个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和1个储能项目,项目所发/放电量优先销售给晶科能源下属公司使用。双方下属公司拟就上述合作事宜签署《能源管理协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与晶科能源通过双方下属公司签署《能源管理协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和实际业务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原则,有利于公司提高分布式光伏电站及储能的运营规模,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曹海云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能源管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投项目“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已完工并投入商业运营,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057.74万元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工商业分布式46.06MW光伏发电项目”使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已完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工商业分布式46.06MW光伏发电项目”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海南州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展并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海南州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4年8月调整至2024年10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