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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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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3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4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352万元,同比增长了18.31%;主要源于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并进行研发创新和技术迭代,不断开发新客户、新产品,使公司的产品类别和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多个重点项目新产品试验通过并开始量产,助推公司销售收入快速提升,尤其是营业收入占比较大的单向滑轮总成产品、精密轴承产品销售快速增长;从销售产品所属行业来看,工业机器人领域产品快速增长,同比增长 83.64%,新能源汽车领域产品继续保持增长,新能源汽车领域销售收入占比达到9.74%。

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7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亏损1,166万元,减少亏损比例94.33%,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主要源于公司持有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股价下跌,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本报告期对公司税前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7,113万元,该股权是 2015 年公司对泛亚微透增资所取得的原始股权,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剔除该项等非经常性损益因素后,公司半年度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866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617万元,增长了27.05%;本年二季度单季为3,404万元,环比本年一季度的2,462万元,增长了38%。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傅利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傅利国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傅利国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傅利国先生的辞职将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傅利国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傅利国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独立董事的选举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利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傅利国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董事会对傅利国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岳国健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岳国健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傅利国先生的《辞职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岳国健,男,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1989年毕业于东南大学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2005年毕业于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1989年3月至1991年8月,先后担任中国常利企业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助理,1991年8月至1996年先后担任莱尼电子(厦门)有限公司和莱尼电子(常州)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和副总经理,1996年至今先后担任莱尼电气线缆(常州)有限公司总经理、莱尼电气线缆(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通讯与基础设施战略事业部总监,莱尼导体科技(常州)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2022曾担任星宇股份独立董事,2019年-至今先后任德力导体科技(常州)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岳国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岳国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岳国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聘用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郭澳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41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2人。2023年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收入(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61,47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55,444.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6,062.01万元。

2023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95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入9,271.1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多个领域,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7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10次(涉及2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倪新浩,男,注册会计师,现任天衡事务所合伙人。倪新浩于 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已签署 3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培培,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超过6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加入天衡执业、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1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鲍伦虎,男,注册会计师,现任天衡事务所合伙人。鲍伦虎于 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已签署/复核超过 3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3年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3年有1次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75万元。以上审计费用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

工的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其2024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的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审计委员会在查阅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一致认可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南方精工董事会现就提名岳国健为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岳国健作为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岳国健提名为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本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 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 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岳国健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6月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0,599.73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53,567,590.66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05,032,223.63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期末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5,032,223.63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

回报的指导意见,公司积极践行尊重投资者、持续回报投资者的理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为34,800,0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果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现状,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要求,年末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外,公司还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账款发生日至报表日期间计算账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本公司会计政策中信用减值相关内容,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本报告期经减值测试,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589,925.88元;公司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9,161.49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 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09,773.26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减少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总额4,550,537.65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审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出发,且依据充分,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应会计处理后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39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史维女士提交的书面辞呈。史维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史维女士的辞职自书面辞呈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史维女士辞职后仍然在本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在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在此,本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史维女士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需聘任董事会秘书。现经本公司总经理姜宗成先生提名,本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聘任王芳女士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该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王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王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翔路9号

邮政编码:213164

联系电话:0519-67893573,传真:0519-89810195

联系邮箱:zhengquanbu@nf-precision.com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个人简历

王芳:女,1980年出生,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物流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管理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人事行政部部长。

截至本日,王芳女士及其配偶和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芳女士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40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的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暂行规定》中数据资源的相关内容以及《准则解释第 17 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暂行规定》、《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41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现定于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发布通知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9月19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2日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9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翔路9号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1号楼三楼301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9月13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无需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9月13日17:00前送达。

3、登记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翔路9号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1号楼二楼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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