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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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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01 公司简称:生物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0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 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指南汇编2024》规定,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影响金额如下: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