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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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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1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1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兆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陈均先生、李冰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2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1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梨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刘家龙以通讯方式参与,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5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28,836,717.11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绝对值的50.39%,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明细如下表: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长期应收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拟对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和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合计16,415,082.42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绝对值的28.68%。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本公司一直基于谨慎性原则和资产风险管理要求,定期对存货的市场需求、存储质量等进行评估,以确保存货的有效使用。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报告期末对存货进行清查和分析,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合同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拟对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存货、合同资产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合计12,421,634.69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绝对值的21.71%。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总额28,836,717.11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990,249.67元,相应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4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3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60元,共计募集资金60,088.7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308.8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4,779.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于2020年1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34.0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45.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4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6.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2,600.00万元,期限6年。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52,600.00万元的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截至2021年11月23日止,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6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5.00万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51,62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另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9.7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425.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3-67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人民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不涉及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显著增强技术研发与应用的实力,加快先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从而间接提供公司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表中补充营运资金的投入金额实际到账金额为11,999.89万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与承诺金额12,000.00万元差异0.11万元,主要系由银行扣减的开户费、账户管理费以及转账手续费导致。

注2:自动化测试设备建设项目的基础建设期为3年,该项目实施后,在预定的投入产出情况下,项目计算期内可实现年均利润总额4,491.62万元。自动化测试设备建设项目于2023年9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正式投产,2024年1月-6月累计实现净利润2,493.22万元,实际实现效益为预测承诺效益(项目年均税后净利润折算成年化收益率)的111.02%,达到预计效益。

注3:自动化组装设备建设项目的基础建设期为3年,该项目实施后,在预定的投入产出情况下,项目计算期内可实现年均利润总额1,386.77万元。自动化组装设备建设项目于2023年9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正式投产,2024年1月-6月累计实现净利润333.32万元,实际实现效益为预测承诺效益(项目年均税后净利润折算成年化收益率)的48.07%,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是客户验收周期有所延迟延长,导致收入未达到预期目标。

注4:研发中心项目因不涉及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项目实施后增强了公司的研发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注5:补充运营资金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项目实施后有助于公司整体经营规模的扩大和运营效率的提升,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附件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补充营运资金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原因系补充运营资金产生利息收入增值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