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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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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186 公司简称:广大特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779,874.46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0,170,132.41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14,240,57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712,028.55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4-036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公司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8日

至2024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9月13日(上午0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广大特材6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614

联系电话:0512-55390270

电子邮箱:gd005@zjggdtc.com

联系人:郭燕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4-035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779,874.46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0,170,132.4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14,240,57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712,028.55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4-034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16元,共计募集资金71,728.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94.8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6,133.9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80.1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953.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4号)。

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以竞价确定发行价格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4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56元,共计募集资金131,312.6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16.2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9,196.3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59.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8,737.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号)。

3. 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8号),本公司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15.50亿元。本次发行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65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的方式。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公司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50亿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050.00万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153,9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费用461.9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3,488.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5-5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2年12月公司新材料研发中心已全部建成,共使用募集资金5,505.42万元,占公司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91.76%,剩余募集资金608.40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2]根据公司2023年11月21日召开的董事会二届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670.00万元尚未收回。

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根据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将“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27,877.4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他节余募集资金继续保留在募集资金专户,后续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该项目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资金支出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新建项目、在建项目。

3.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使用153,708.77万元,占公司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100.14%,剩余募集资金7.42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首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8月21日公司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的保荐机构,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7月16日公司连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2年2月25日公司聘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不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10月25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3.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附件1、2、3)。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公司暂未归还。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孙公司如皋市宏茂重型锻压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以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苏州张家港调整为苏州张家港、南通如皋。除此以外,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该项目的原建设期预计为3年,原达产期4年,项目建设第1年不生产,第2年达产约50%,第3年达产约80%,第4年全部达产。预计全部达产后年均净利润4,818.86万元。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二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3年延长至2024年12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未实现收益。

附件2 :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公司募投项目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于2023年3月结项,2024年半年度实现效益-705.18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受风电行业退补及主机厂商降本影响,风电铸件产品存在销售价格不及预期及返利的情况,同时,风电厂商降本也导致公司铸件产能未全部发挥,固定资产折旧等固定费用对项目效益也存在一定影响。未来,公司将会持续加强风电铸件产品新客户的开发,针对现有产品开展提质降本工作,加强募投项目的运营管理,提高募投项目效益。

附件3 :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取得利息收入净额228.12万元,公司将220.70万元投入项目建设。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注2]该项目的建设期预计为2年,达产期6年,第3年正式投产预计达产40%;第4年预计达产60%,第5年预计达产80%,第6年预计达产100%,预计全部达产后年均净利润48,462.62万元;项目于2023年进行试生产,2024年半年度实现效益-2,460.90万元。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4-033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季良高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4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779,874.46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0,170,132.41元。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14,240,57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712,028.55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