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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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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股票代码:60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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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abchina.com.cn,www.abchina.com)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本行董事会2024年第8次会议于8月30日审议通过了本行《202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2名,张旭光董事由于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林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4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行已向截至2024年6月6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2023年度现金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币0.2309元(含税),合计人民币808.11亿元(含税)。

本行董事会建议按照每10股人民币1.164元(含税)向普通股股东派发2024年度中期现金股息,共人民币407.38亿元(含税)。该股息分配方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5本行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4年中期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审阅。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财务概要

2.2.1主要财务数据

2.2.2财务指标

注:

1、2024年1月1日起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计算,2024年1月1日之前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计算。

2、净利润除以期初和期末资产总额的平均值。

3、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4、利息净收入除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5、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减付息负债平均付息率。

6、净利润除以期末风险加权资产,风险加权资产根据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规定计算。

7、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

8、不良贷款余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9、贷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余额(不含应计利息),其中贷款减值准备余额包括核算至其他综合收益项下的票据与福费廷的减值准备余额。

10、贷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其中贷款减值准备余额包括核算至其他综合收益项下的票据与福费廷的减值准备余额。

11、为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权益(不含其他权益工具)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为年化后数据。

2.3 普通股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行股东总数为431,887户。其中A股股东411,660户,H股股东20,227户。

本行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H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设置的本行股东名册中所列的股份数目统计)

2.4 优先股股东数量(优先股的股东以实际持有的合格投资者为单位计数,在计算合格投资者人数时,同一资产管理机构以其管理的两只或以上产品认购或受让优先股的,视为一人。)及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农行优1股东总数为42户。

农行优1(证券代码 360001)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以下数据来源于2024年6月30日的在册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2024年6月30日,农行优2股东总数为41户。

农行优2(证券代码 360009)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以下数据来源于2024年6月30日的在册股东情况)

单位:股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经营情况概览

今年以来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本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三稳两进”重点任务,精准高效服务“三农”和实体经济,业务经营取得较好成效,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经营质效持续提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平衡好功能性和营利性关系,资产负债规模稳健增长,资产质量保持稳定,经营效益持续改善,较好统筹了服务实体经济和自身可持续发展。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668亿元、净利润1,3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3%、2.0%。平均总资产回报率0.6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75%,成本收入比27.44%,经营效益总体向好。截至6月末,集团资产总计42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5.3%;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24.4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8%。负债合计38.9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5.3%;其中全口径客户存款余额34.1万亿元。不良贷款率1.32%,比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逾期贷款率1.07%,比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303.94%,资本充足率18.45%。

金融服务县域“三农”取得新成效。始终坚守主责主业,以更大力度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截至6月末,县域贷款总额9.60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9.4%,占境内贷款比例提升至40.1%。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相关领域、乡村产业、乡村建设相关领域贷款余额分别为9,945亿元、2.26万亿元、2.22万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7.8%、22.8%、13.6%。832个脱贫县、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贷款余额分别为2.21万亿元、4,13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0.0%、8.7%,均高于全行贷款增速。以“惠农e贷”产品为主要抓手,持续加大农户贷款投放,“惠农e贷”余额突破1.4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9.5%,不断满足农民生产经营和增收致富需求。创新推出“良田贷”、“冷链助农贷”等一批特色产品模式,数字乡村平台“农银惠农云”客户超600万户,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

做好“五篇大文章”再上新台阶。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着力优化强化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聚焦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截至6月末,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2.63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5.0%。聚焦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深入实施绿色金融战略,绿色信贷余额超4.8万亿元。持续优化普惠金融服务,央行口径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4.51万亿元,民营企业贷款余额6.24万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25.8%、14.4%,均高于全行贷款增速。着眼增进民生福祉,积极探索推进养老金融发展,产品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超2万家网点完成适老化改造。积极融入数字中国建设,不断强化数字金融服务能力,建成互联网高频场景超4.5万个,手机银行月活跃客户数达2.31亿户。同时,精准发力稳投资促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积极服务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全面对接服务保交房工作部署,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重点领域改革动能持续增强。坚持把改革作为发展第一动力,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金融服务创新,以项目制为抓手迭代创新推进改革落地见效,改革红利持续释放。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做深做透,精准营销和精准风控效能显著提升,智慧银行建设扎实起步,科技赋能能力不断增强。三农金融事业部组织机构持续完善,信贷审批机制改革成效不断巩固,服务“三农”和实体经济更加高效。运营流程优化取得新成效,个人业务全国通办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对公开户新流程完成全行推广,改革带来基层和客户满意度不断提升。

风控案防堤坝进一步筑牢。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全年工作首要任务,持续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统筹抓好传统风险和新型风险管控,牢牢守住风险底线。着力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大额集团客户等重点领域信用风险,加大不良处置和逾期清收,加大信贷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同时,逾期率、逾期不良贷款剪刀差等风险前瞻指标持续向好,资产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积极应对金融市场波动,强化业务穿透监测,动态调优投资组合和风险敞口,全行市场类业务运行平稳。开展合规提质创优活动,案防合规管理进一步抓牢抓实。慎终如始推进容灾体系建设,筑牢网络安全屏障,科技安全底座更加牢固。

3.2 财务报表分析

利润表分析

2024年上半年,本行实现净利润1,364.94亿元,同比增加26.63亿元,增长2.0%。

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资产负债表分析

资产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行总资产为419,845.5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1,115.64亿元,增长5.3%。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增加17,069.68亿元,增长7.9%;金融投资增加16,397.96亿元,增长14.6%;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增加1,152.58亿元,增长3.9%;存放同业和拆出资金减少5,007.15亿元,下降31.4%,主要是由于合作性存放同业款项减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少10,692.04亿元,下降59.1%,主要是由于买入返售债券减少。

资产主要项目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负债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行负债总额为389,280.9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9,519.68亿元,增长5.3%。其中,吸收存款增加5,607.42亿元,增长1.9%;同业存放和拆入资金增加10,279.26亿元,增长25.5%,主要是由于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增加;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增加138.05亿元,增长13.7%;已发行债务证券增加2,841.04亿元,增长12.4%,主要是由于发行同业存单增加。

负债主要项目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股东权益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行股东权益合计30,564.6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595.96亿元。每股净资产7.06元,较上年末增加0.18元。

股东权益构成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3.3业务综述

本行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制定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跟进落实方案,以高质量金融服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坚持当好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国家队和主力军,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银行。本行科技金融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绿色金融服务模式日益丰富,普惠金融服务质效持续提升,养老金融业务加快发展,数字金融服务能力不断深化。

本行坚守服务实体经济主力银行定位,自觉融入国家战略,深刻把握新质生产力内涵,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加大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深入推进数字化经营,优化线上线下场景经营服务体系;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围绕客户多元化金融需求,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和客户满意度,推动公司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截至2024年6月末,境内公司类贷款和票据贴现余额合计152,716.96亿元。上半年,境内公司存款(含保险公司)日均余额11.9万亿元,增量居同业首位。截至2024年6月末,本行拥有公司银行客户1,156.62万户,其中有贷款余额的客户60.09万户,比上年末增加7.86万户。

本行持续深化零售业务“一体两翼”(以客户建设为主体,坚定不移推进“大财富管理”和数字化转型)发展战略,着力以创新、科技和服务为驱动,锻造客户精细化服务能力,深耕大财富管理和数字化转型,升级零售业务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引擎。持续加大个人信贷投放力度,满足居民多元融资需求。深化养老、乡村振兴、新市民服务等民生领域金融供给,延展服务边界,提升服务温度。本行连续三年荣登全球“零售银行品牌价值排行榜”榜首。截至2024年6月末,本行个人客户总量8.71亿户,保持同业第一。

本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在保障全行流动性安全的基础上灵活调整投资策略,资产运作收益保持同业较高水平。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行金融投资128,535.0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6,397.96亿元,增长14.6%。

3.4县域金融业务

本行通过三农金融事业部所有经营机构,向县域农村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该类业务统称为县域金融业务,又称三农金融业务。报告期内,本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造“服务乡村振兴领军银行”目标定位,不断优化三农金融事业部运行体制机制,持续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3.5风险管理

2024年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形势,本行不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牢牢守住风险合规底线。完成集团风险偏好与全面风险管理策略更新,增强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围绕国家战略,持续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强重点领域信用风险管控,提升数字化风控能力。强化市场风险数字化管控,不断提升市场风险管理系统智能化水平。落实监管新规要求,健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升级操作风险管理系统,优化操作风险管理工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35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4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30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2名,张旭光董事由于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林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谷澍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提名张琦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张琦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张琦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相关文件并现场沟通了解,我们认为,提名张琦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会议决定提名张琦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琦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尚须经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董事任期3年,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起计算。

张琦先生的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请见附件。

五、调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吴联生先生、汪昌云先生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吴联生先生担任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兼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委员;汪昌云先生担任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兼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主席、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鞠建东先生担任战略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三农”金融与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席和委员;庄毓敏女士担任战略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汪昌云先生在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的任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吴联生先生和汪昌云先生在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兼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的任职、鞠建东先生在相关专委会的任职,自鞠建东先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后生效,届时,黄振中先生将到期离任;庄毓敏女士在相关专委会的任职,自其董事任职资格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后生效。

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外捐赠预算安排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相关文件并现场沟通了解,我们认为,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见本行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八、《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稿)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一期2023-2024年度股息发放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相关文件并现场沟通了解,我们认为,本行优先股一期2023-2024年度股息发放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行将于2024年11月5日(周二)向截至2024年11月4日(周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农行优先股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360001)股东派发2023-2024年度现金股息。按照票面股息率5.32%,每股优先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派发现金人民币5.32元(含税),4亿股合计派息人民币21.28亿元(含税)。

具体实施情况将另行公告。

十、刘守英先生辞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刘守英先生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刘守英先生因工作原因,向本行董事会提出辞去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委员、“三农”金融与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守英先生确认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的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及债权人。

特此公告。

附件:张琦先生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张琦先生简历

张琦先生(曾用名:张海仓),1963年12月出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现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党总支书记、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中国乡村振兴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曾任原国家土地管理局中国地产咨询中心地产市场研究所副所长,原南方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分公司副总经理,国海证券总裁助理兼研究发展中心主任。现兼任教育部教育扶贫和乡村振兴专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房与村镇建设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咨询专家。曾兼任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张琦先生与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截至本会议召开日,不存在持有本行股票的情形。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张琦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张琦,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本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琦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36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30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亲自出席监事4名,黄涛监事、王锡锌监事因其他安排,分别书面委托邓丽娟监事和徐祥临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因本行监事长空缺,经全体监事推举,会议由刘红霞监事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行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3.中国农业银行监事长2024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37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普通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116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预计为2025年1月7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A股股息预计将于2025年1月8日支付,H股股息预计将不晚于2025年1月24日支付,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相关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阅,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358.92亿元。经本行董事会审议,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本行本次拟向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总额人民币407.38亿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以截至2024年6月30日349,983,033,873股普通股计算,2024年度中期现金股息每10股人民币1.164元(含税)。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若本行普通股总股本发生变动,将另行公告利润分配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8月30日,本行董事会2024年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本行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行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8月30日,本行监事会2024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38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期总损失吸收能力

非资本债券(债券通)发行完毕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债券通)”(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并于2024年8月30日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500亿元,分为三个品种,其中品种一为4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350亿元,票面利率为2.18%,在第3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品种二为6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100亿元,票面利率为2.24%,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品种三为11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50亿元,票面利率为2.39%,在第10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提升本行总损失吸收能力。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