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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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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回购公司股份

2024年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324,100股,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24,100股。

2、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2024年8月6日,公司收到董事长许明哲先生发来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公司董事长许明哲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与公司共同发展,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3、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利源华翔

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科技”)有意发挥各自优势,拟通过共同投资设立吉林利源华翔合金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或“利源华翔”)的方式,在铝挤出工艺的汽车车身结构件和电池箱体零部件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利源华翔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由利源股份持股51%,华翔科技持股4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明哲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黎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2024年半年度实际情况,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