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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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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4-06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注:本摘要涉及简称请参照半年度报告全文释义。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港口业务总体情况

2024年上半年,国内及海外港口市场均呈现较快增长态势,公司港口业务表现优于行业整体水平,主要区域市场份额有所提升。本公司港口项目共完成集装箱吞吐量9,578.6万TEU,同比增长10.0%;港口散杂货吞吐量为6.4亿吨,同比增长1.0%。

(2)报告期内经营计划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工作方针,把握全球经贸复苏及国际航运市场回暖机遇,聚焦内生增长和创新升级,以改革促发展,全球布局取得重要成果,聚力推进母港发展再上新台阶,大力推进精益运营取得实效,公司主要效益指标取得较好增长,迈出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步伐。

①母港建设方面,保持区位优势,延伸产业链条。深圳西部港区业务表现优于深圳全港整体水平,其集装箱业务在深圳全港的外贸市场份额首超50%,业务量创历史新高;其散杂货业务多货种继续保持优势地位,进口粕类、复合肥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单港区第一,进口油菜籽、小麦、内贸玉米居区域单港区第一,化肥业务龙头地位稳固。斯里兰卡母港持续推进南亚区域国际航运中心建设。CICT持续优化航线结构,着力拓展本地货主端市场,夯实基本盘,本地箱市场份额提升。HIPG加快转型升级,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启动集装箱业务,巩固滚装业务,积极探索滚装增值服务,推动中石化炼化项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业务的多元化和快速增长。

②运营管理方面,加强商务统筹,深化精益运营。市场商务方面,本公司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商务统筹,统一市场商务管理体系,建立市场信息共享方案和联合营销方案;聚焦全球航运联盟航线变化,形成敏捷的商务组合策略。精益运营方面,本公司以SMP为抓手,打造一站式综合管理平台,支持集装箱、散杂货、物流园区、综合开发、智慧科技全板块业务分析,以智慧工具的应用驱动招商港口运营管理的手段、模式和理念的变革。同时,本公司持续落实COE方案,服务战略、支撑业务和创造价值,围绕业务痛点、难点,优化精益运营价值树模型,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为战略目标实现注入动力。

③科技创新方面,建设绿色港口,推广数字产品。本公司建设绿色港口及数字化产品推广取得新突破。上半年,CICT完成54台拖车电动化改造、深圳西部港区新增175台电动拖车,新增光伏装机等绿色项目有序实施;公司旗下科技企业招商国科与意大利Grendi集团旗下Mediterranean Intermodal Terminal Operator 集装箱码头签订集装箱操作系统CTOS合作协议,该项目是继希腊塞萨洛尼基集装箱码头后第二个在欧洲落地的项目。公司持续强化技术创新和服务升级,并基于国际视野与合作伙伴共同探索发展数字化港口,为全球客户提供更加智能、高效的服务方案。

④海外拓展方面,落地重点项目,全球布局新突破。2024年6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完成印尼NPH 51%股权收购项目的交割。NPH是于印尼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其主营业务是在印尼从事集装箱、多用途及一般码头服务,以及提供港口设备工程服务,在印尼最大集装箱港口雅加达港运营两个集装箱码头。通过此次收购,公司实现了东南亚主控集装箱码头“零”的突破,未来将以NPH为平台和抓手,深入开发印尼港航及物流市场。此外,围绕“港口+物流”模式,南亚商贸物流中心项目正按计划推进建设,此项目不仅能大幅提高当地物流服务水平,同时将为科伦坡港吸引更多业务,进一步巩固科伦坡港在南亚地区的枢纽港地位。

⑤深化改革方面,持续深化改革,推动跨越发展。2024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开展“双百行动”,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经过两年改革行动,体制机制类改革已初见成效,公司“大风控体系”案例入选国资委改革典型案例集。在深化改革方面,公司把涉及改革创新工作的相关事项融入下属公司经营指标中。在选人用人方面,公司构建分级分类、高效透明的公开招聘机制,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为公司发展注入新鲜血液与活力。

⑥ESG建设方面,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强ESG披露。公司不断完善ESG管理体系建设,优化管理实践与工作制度,把ESG理念融入港口日常工作。同时,公司积极与国内外ESG评级机构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ESG披露的广度和深度。公司ESG表现获得权威机构及市场认可,在WIND的2023年度ESG评级中,公司获评AA级,较去年提升一个等级。

(3)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完成印尼NPH 51%股权收购项目的交割。交割完成后,NPH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4-062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5楼A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其中,董事吴昌攀先生、吕以强先生、独立董事李琦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冯波鸣董事长主持,本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董事会保证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已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4)。

(二)审议通过《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6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6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已经本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冯波鸣、徐颂、严刚、陆永新、黎樟林、李庆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6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的检查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的检查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本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鉴于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公司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5.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7月19日实施完毕,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统一由16.08元/股调整为15.50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统一由13.83元/股调整为13.25元/股。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该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徐颂为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董事严刚、陆永新为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4-063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5楼A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会议由杨运涛监事会主席主持,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董事会秘书刘利兵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发表独立书面审核意见如下: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对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4)。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本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鉴于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公司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5.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7月19日实施完毕,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统一由16.08元/股调整为15.50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统一由13.83元/股调整为13.25元/股。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核查,本次对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4-065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期)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本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年10月10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二)2019年10月11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同时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2019-070)。

(三)2020年1月3日,本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748号),原则同意本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四)2020年1月9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同日,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2020-003、2020-004)。

(五)2020年1月20日,本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本公司监事会对首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公司对股票期权首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本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9日止。公示期满,本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批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六)2020年2月3日,本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本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七)2020年2月3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2020-013、2020-014)。

(八)2021年1月29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21-008)。

(九)2021年2月9日,本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09)。本公司对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本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8日止。公示期满,本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批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十)2022年1月28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数量和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2022-008、2022-009、2022-010)。

(十一)2023年1月19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数量和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006、2023-007、2023-008、2023-009)。

(十二)2024年1月15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数量和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情况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2024-005、2024-006、2024-007、2024-008)。

(十三)2024年8月29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2024-063、2024-065)。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本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公司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5.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7月19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三)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统一由16.08元/股调整为15.50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统一由13.83元/股调整为13.25元/股。

三、本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4-066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发布2024年中期业绩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8月30日,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招商局港口,证券代码:0144.HK)发布了2024年中期业绩的公告。

投资者可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查询详尽的业绩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4-067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网上

投资者交流会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8月31日,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同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了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半年度业绩的相关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9月6日下午举行网上投资者交流会,届时本公司管理层将就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等事宜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本次网上投资者交流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参与本次网上投资者交流会。

会议时间:2024年9月6日(星期五)15:00-16:00

交流网址:http://rs.p5w.net/c/001872.shtml

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5日18:00前将关心的问题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Cmpir@cmhk.com。本公司将在交流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4-068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或“本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确保相关利益方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体举措如下:

一、坚持稳中求进,深化精益运营,促进高质量发展

本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面对全球供应链复杂多变的形势,持续围绕“高质量发展”,聚焦内生增长和创新升级,攻坚克难,实现生产经营稳中有进、“精耕东南亚”取得突破、精益运营取得进展、母港瓶颈不断突破,不断提升经营质量。2023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5亿元,利润总额88.0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35.7亿元,同比增长6.98%,经营业绩稳中有升,交出了满意的答卷。海外拓展方面:公司投资建设南亚商贸物流中心,进一步增强海外母港的核心竞争力;2024年6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完成印尼PT Nusantara Pelabuhan Handal Tbk (NPH)公司51%股权收购项目的交割,东南亚布局取得重要突破,将进一步分享RCEP区域快速发展带来的红利。母港建设方面:2023年,本公司国内、海外母港市场占有率均有所提升,服务效率指标和客户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汉班托塔港滚装与油气业务突破性增长。精益运营方面:本公司打造一站式综合管理平台,支持集装箱、散杂货、物流园区、综合开发、智慧科技全板块业务分析,以智慧工具的应用驱动招商港口运营管理的手段、模式和理念的变革。同时,本公司持续落实COE方案,服务战略、支撑业务和创造价值,围绕业务痛点、难点,优化精益运营价值树模型,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为战略目标实现注入动力。

二、聚焦创新升级,推动数字创新,建设智慧港口

本公司肩负行业责任,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引领智慧港口建设。公司坚持推动数字化转型,通过新技术与发展融合,引领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在行业中推出具有特色的智慧港口整体解决方案。在港口与园区核心生产作业系统方面,公司旗下科技企业招商局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以自主研发模式打破国外供应商的垄断,不断加大科研攻关,致力于集装箱码头操作系统CTOS的全新架构与智能化升级。在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方面,升级打造“招商ePort3.0”综合服务平台,以公司全球港口网络为基础,面向港航物流业提供一站式智慧物流、智慧监管、智慧商务等港口综合服务,助力构建智慧港口生态圈,实现港口业务模式创新。在智慧港口建设方面,公司旗下妈湾智慧港是中国粤港澳大湾区首个基于传统散杂货码头升级改造的5G智慧港,项目融合5G、北斗、人工智能、自动化等科技智慧元素,大幅提升了港口生产效率、绿色化程度及管理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以智慧管理平台为主要成果载体的招商港口“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大型港口集团综合智慧管理平台研究与应用”获得2023年度中国港口协会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殊荣,在行业内发挥了建设示范作用。

三、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股东回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本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为股东创造价值回报。2023年,本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高度重视股东回报,不断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加强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3年,本公司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4次,并与调研员进行现场沟通,就本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等方面进行交流;本公司时刻关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平台“互动易”上投资者对于本公司的书面提问并予以及时反馈,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互动状态,2023年本公司书面回复投资者30次;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多次接听投资者电话并耐心回复,回复率100%。本公司积极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网站等常规方式与投资者开展交流,通过积极、耐心的解释与宣贯,促进中小股东对本公司情况进一步了解,认可本公司发展战略,支持本公司经营决策。本公司一直秉承着回报社会、回报股东的文化理念,除了多年保持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外,每年以现金分红的形式将这一理念实施落地。2024年,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5.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5亿元,约占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5.72亿元的40.6%,达到港口行业上市公司的中高水平。过去三年,公司分红比例逐年提升,努力加大股东回报力度,与股东们共享公司发展的红利。

四、坚持规范运作,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水平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治理规范,始终坚持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部门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经营班子的治理结构,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各项规则和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本公司将在现有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落实公司董事会各项职权,坚持依法治企、权责对等、放管结合,切实维护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依法行使各项权利,健全运行机制,强化责任监督;进一步规范三会运作水平,持续提升公司自主经营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独立市场主体地位、有效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切实维护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完善ESG体系,践行ESG理念,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港口投资、开发和运营商,积极响应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完善ESG管理体系建设,优化管理实践与工作制度,把ESG理念融入港口日常工作。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紧跟公司的战略发展和ESG相关要求,研究行业发展趋势和ESG发展新趋势,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ESG评级机构关注重点和公司细分行业特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有关资本运作、公司长远发展规划、ESG提升等事项的建议。本公司每年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全面展现公司在治理提升、环境保护、社会履责等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突出成效。近年来,本公司接连入选“央企ESG·先锋50指数”、“中国ESG上市公司先锋100”榜单、“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ESG百强”榜单、“中证证券时报ESG百强指数”,荣获2022年度 “ESG金牛奖·责任投资先锋”奖。本公司ESG 表现获得权威机构及市场认可,在WIND的2023年度ESG评级中,本公司获评AA级,较去年提升一个等级。此外,本公司海外项目汉班托塔港连续两年荣获2023海事标准组织企业社会责任大奖,引领行业不断探索创新,以确保商业运营与社会责任之间的良性互动,不断为社区和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展望未来,本公司将继续保持稳健经营,坚持规范运作,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保持稳定的分红政策,深度践行ESG,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