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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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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50 公司简称:中国船舶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4-023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6名,实参加表决监事6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1-6月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4-022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3名,实参加表决董事13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会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对中船财务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中船财务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结算、信息系统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中船财务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盛纪纲、施卫东、赵宗波、王永良、柯王俊、林鸥、王琦、陆子友已回避表决。

会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经5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1-6月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增补王琦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4-024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对公司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须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须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简要阐述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企业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应计入 “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由于应用指南的上述变化,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从“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列报。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变更后所采用的新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在“销售费用”项目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在“营业成本”项目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关于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的列报,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规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调增2024年1-6月营业成本17,319.79万元,调减2024年1-6月销售费用17,319.79万元;调增2023年1-6月营业成本4,549.28万元,调减2023年1-6月销售费用4,549.2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