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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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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4年8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补充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晓萌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房屋租赁事项的议案》

因办公场所优化调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解除协议》,终止房屋租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房屋租赁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晓萌女士、赵凤芹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现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述各项制度。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下列事项:

1、《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3、《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4、《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5、《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6、《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7、《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中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8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秦梦文女士接替陈慧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专人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8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对其全资子公司丰元(云南)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云南”)进行增资,全部计入丰元云南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丰元云南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000万元,本次增资未改变丰元云南的股权结构,丰元锂能仍持有丰元云南100%股权,丰元云南为丰元锂能的全资子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后续丰元云南的工商变更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桂臣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募资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房屋租赁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子公司日常办公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房屋租赁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房屋租赁事项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发展需要,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赵光辉先生租赁其位于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8号海信国际中心19号楼2802室、2803室、2810室、2811室的房屋记载面积中的568.61㎡部分作为办公用房,年度租金为人民币1,349,027.23元/年,租期为3年,租赁期限自2023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租金总额人民币4,047,081.6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赵光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项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进展情况

因办公场所优化调整,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房屋租赁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解除协议》,提前终止上述房屋租赁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之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以最终签订版本为准):

出租人: 赵光辉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同解除

双方确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日为2024年9月1日,自此以后,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均终止,《房屋租赁合同》不再履行,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结算。

第二条 费用结算及房屋返还

1、租金及其他费用结算

双方约定,于合同解除后30日内,双方结清截至2024年8月31日时《房屋租赁合同》的租金及水、电、气、通讯、消防、卫生、安全等费用。

2、乙方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按现状将房屋交还甲方,双方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第三条 其他事宜

1、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后,《房屋租赁合同》项下所有未结事项一次性解决完毕,此后双方均不得就《房屋租赁合同》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2、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后即行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双方关于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可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三、终止房屋租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终止房屋租赁事项是公司子公司优化调整办公场所的合理安排,并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后的决定,不会影响公司子公司正常办公需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房屋租赁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晓萌女士、赵凤芹女士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终止房屋租赁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房屋租赁事项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终止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子公司优化调整办公场所的合理安排,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终止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房屋租赁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子公司日常办公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内部审计负责人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陈慧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慧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陈慧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陈慧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和内部审计工作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秦梦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秦梦文女士简历

秦梦文,女,1993年1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公司项目专员、内审部专员等职务。

截至目前,秦梦文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78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对其全资子公司丰元(云南)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云南”)进行增资,全部计入丰元云南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丰元云南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000万元,本次增资未改变丰元云南的股权结构,丰元锂能仍持有丰元云南100%股权,丰元云南为丰元锂能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管理层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后续丰元云南的工商变更等事项。

二、本次增资标的的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丰元(云南)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02MA7HK30M22

法定代表人:陈令国

成立日期:2022年02月24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工业园区观音山片区创业路5号

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3、本次增资完成后,丰元云南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丰元锂能此次向其全资子公司丰元云南进行增资,可以补充丰元云南的流动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及提高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丰元云南的经营受其管理运营能力、行业发展的政策性风险、市场行情和行业竞争等多方面的影响,公司将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化解风险。本次增资完成后,丰元云南的业务拓展、未来经营效益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亦将通过加强内控管理,力求经营风险最小化。

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以上增资事项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0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1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8号海信国际中心B座28楼丰元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1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2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4年9月19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来信请寄: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77400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9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玉山路1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632-6611106 传真:0632-6611219

联系人:王成武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约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5”

2.投票简称:“丰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5号)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56.150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8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9.1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667,478.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1,332,520.16元。截至2021年5月26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5月26日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3-10001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方向:

2024年4月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4,309.16万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1,808.62万元,其中1,314.83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93.7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7万元(系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异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所致。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7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11.244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9,999,994.4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186,412.7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5,813,581.71元。截至2022年9月20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0日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3-00018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方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2,878.73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2,642.6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60.1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丰元锂能与中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交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8,676.82元(系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2024年7月,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中行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丰元”)与中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以下简称“交行枣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交行枣庄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台儿庄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台儿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丰元锂能、安徽丰元与建行台儿庄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丰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集贤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集贤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丰元锂能、安徽丰元与建行集贤路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601,193.36元,均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8,162.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162.1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1]第 3-10049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2、2022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28,520.3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8,520.3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2]第 3-00126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1年7月2日起,最晚不超过2022年7月1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1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6月28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8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1,8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2年7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7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2年7月28日起,最晚不超过2023年7月27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9月30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11月21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11月24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7,7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2022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2年11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2年11月28日起,最晚不超过2023年11月27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11日,丰元锂能控股子公司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9月12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1月6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1月22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1月23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1月24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7,0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3年11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3年11月28日起,最晚不超过2024年11月27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5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7,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2月13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月16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月19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4月29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9,500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956,603.09元(包含2024年7月销户结算增加净利息收入18,679元)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