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8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54 公司简称:中安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4-072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4]139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1,994,459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22元,公司共募集资金952,999,993.98元,扣除发行费用19,059,999.88元,募集资金净额933,939,994.10元。

截至2015年1月2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瑞华验字[2014]4834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02,655,542.5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32,155,073.66元;于2015年1月20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0,500,468.91元,本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9,914.5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4年6月1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技术”)、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安科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开户银行应当及时通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半年度没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33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3,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因账户冻结原因,公司未按期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半年度没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10月30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因王育华股权转让款案件(2019)沪0115民初50415号民事判决书冻结控制下扣划44,540.49元;2021年4月1日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宝路支行因张佳捷案受理费(2021)沪02执441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划扣164,102.5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4年6月30日,因账户冻结原因,公司未按期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现任董事会和管理层一直在积极地探讨解决上述募集资金问题的方法,公司拟将继续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相关诉讼处置、加强与保荐机构及银行沟通等方式协调妥善处理账户冻结事项,以尽快归还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其他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规定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度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半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半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4-071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对该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33,75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4-075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蔡翔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蔡翔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蔡翔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蔡翔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在此期间,暂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4-074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一)本次拟回购注销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该6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33,750股。该事项已得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二)历次回购注销

1、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2名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1,13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2、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定回购注销该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2,0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1.2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3、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35名激励对象因所属的子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结果未达标准,导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满足第一期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根据《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及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370,785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1.2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上述四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875,311,000股减至2,872,814,465股。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年8月31日起45天内,每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五栋

(2)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3) 邮政编码:430000

(4) 联系电话:027-87827922

3、其他

(1)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 以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4-073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为933,750股。

● 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该6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33,75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1.25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3年3月1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27日,共10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3月28日,公司公告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3-025)。

3、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4月4日披露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4、2023年4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3年4月17日作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8名对象授予6,550.00万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其中,拟授予股票期权为1,015.00万份,行权价格为2.00元/股,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5,535.00万股,授予价格为1.2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4月15日披露的《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5、2023年6月1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工作,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1,005.00万份,登记人数42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6、2023年6月19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5,332.00万股,登记人数121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7、2023年12月1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2名已离职的首次激励对象的1,13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8、2024年3月29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9、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向15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的1,2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4月2日,授予价格为1.2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了第一期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9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498,685份;第一期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26.76万股;同时,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675,915份,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370,785股。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11、2024年7月26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登记工作,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191.10万份,登记人数148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其他说明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八章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1)2023年6月19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5,332.00万股,登记人数121人。其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该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05万股。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核通过,该2名激励对象第一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311,250股,剩余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738,75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照首次授予的价格1.25元/股予以回购注销。

(2)2024年7月26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登记工作,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191.10万份,登记人数148人。其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该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195,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照预留授予的价格1.25元/股予以回购注销。

因此,上述合计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及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933,750股。

2、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金额及资金来源的说明

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6月19日、2024年7月26日完成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授予价格均为1.25元/股。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公司及董事会决定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价格1.25元/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933,750股限制性股票,预计需支付的金额为1,167,187.50元。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3、股东大会授权

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33,750股后,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预计将由2,875,311,000股减至2,872,814,465股。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相关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办理本次回购注销、修订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监事会同意对该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33,75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股票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4-070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由李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中的财务信息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72)。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旭龙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澳门中安消技术一人有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市同方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拟对部分长期挂账、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债权原值及坏账准备余额均为247,779,503.70元。由于公司部分应收款项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所以本次核销坏账不会对2024年度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