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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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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576 公司简称:西山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76 证券简称:西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山科技”或“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25.03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35.8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939.9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3,152.86万元。截至2023年6月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永证验字(2023)21001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注: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公司已于2023年5月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金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注: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824.1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558.21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3,382.38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永证专字(2023)第310399号)。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关于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2023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2023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9,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13:3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一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婧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0日通过书面方式和电话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核、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

特此公告。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76 证券简称:西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5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

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49)及《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6月2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二、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等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及“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等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四)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