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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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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4-06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3年12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本公司自规则公布之日起执行, 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追溯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2024年1月18日,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郭淑芹女士等10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共增持公司股票692,6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975.9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024年7月26日,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郭淑芹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共增持公司股票6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74.3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敖东转债到期摘牌及本息兑付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41,3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即自2018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3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191号”文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5月1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敖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06”。

“敖东转债”自2018年9月19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4年3月13日(到期日)累计共有11,145,006张“敖东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78,299,456股,占“敖东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6.73%;累计回售102张。“敖东转债”于2024年3月11日起停止交易,2024年3月8日为最后交易日,2024年3月13日为最后转股日。自2024年3月14日起停止转股并在深交所摘牌。本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敖东转债”为12,984,892张,占“敖东转债”发行总量的53.81%,到期兑付金额为1,363,413,660.00元(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已于2024年3月14日兑付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敖东转债到期兑付结果及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3、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全部注销

2020年至2023年公司共计实施三次股份回购方案,合计回购公司股份45,174,031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并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年内实施上述约定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按前述用途使用完毕,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即对最近三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45,174,031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为2024年4月24日,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41,069,418股变更为1,195,895,38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4、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3,588,937元。”、“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63,588,937股,全部为普通股。”修订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5,895,387元。”、“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95,895,387股,全部为普通股。”,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5、发行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发行额度。

2024年3月8日,公司披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MTN208号),同意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发行中期票据24吉林敖东MTN001(科创票据),募集资金于2024年4月25日到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6、公司第一大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履行完毕

金诚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承诺:

(1)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后金诚公司所持股份的减持承诺

金诚公司目前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禁售期满后,如果减持,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其目前所持有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不低于7.5元(金诚公司完成股改承诺每年解除限售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关于股权方案实施后金诚公司增持股份的计划

为了保证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稳定市场预期,减少股权分置对二级市场的扩容压力,积极稳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在吉林敖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12个月内金诚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增持吉林敖东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吉林敖东总股本的5%,改革方案实施后36个月内,持股比例达到吉林敖东总股本的25%。

针对上述增持计划,金诚公司做如下承诺:

i.金诚公司增持的吉林敖东股份,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ii.在增持计划完成36个月后,如果金诚公司减持吉林敖东股份,则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的数量(包括原持有部分和增持部分),不超过吉林敖东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不低于7.5元,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金诚公司完成股改承诺每年解除限售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21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的议案》。

变更前“ii.在增持计划完成36个月后,如果金诚公司减持吉林敖东股份,则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的数量(包括原持有部分和增持部分),不超过吉林敖东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不低于7.5元,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变更后“ii.在《关于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如果金诚公司减持吉林敖东股份,则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的数量(包括原持有部分和增持部分),不超过吉林敖东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不低于7.5元,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在《关于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后金诚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全部履行完毕。”

履行情况:

(1)自2005年8月3日至2008年8月3日,金诚公司所持股份没有减持行为,承诺严格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2)自2005年8月4日至2005年10月12日止,金诚公司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共增持吉林敖东14,333,985股社会公众股股份,占吉林敖东总股本的5%,按相关承诺履行完成第一阶段增持计划。详见《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增持本公司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05-043)。

2006年11月3日,金诚公司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利用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吉林敖东14,333,949股社会公众股,占吉林敖东总股本的5%,增持完成后,金诚公司共计持有吉林敖东73,310,011股,占吉林敖东总股本的25.57%。金诚公司已按相关承诺履行完成全部增持计划,增持承诺履行完毕。详见吉林敖东于2006年11月7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金诚公司)。

(3)2020年10月15日金诚公司所持限售股办理完最后一次解除限售后,所持股份均变更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以全部上市流通。详见吉林敖东于2020年10月12日披露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

(4)自2006年11月3日至2024年8月2日金诚公司严格履行每年减持不超过吉林敖东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不低于7.5元的承诺。

截至2024年8月5日,公司大股东金诚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秀林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4-063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41,3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2,44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8,853.87万元。截至2018年3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50,974.83万元及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2020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敖东转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敖东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44,200.00万元及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敖东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截至 2024 年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0,386.6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2,441.1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的净额13,973.95万元)。

注:上述余额系公司自行统计,未经会计师鉴证。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且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遇建设项目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时,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充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按照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基准利率3.35%计算,公司预计12个月将节约财务费用约1,172.50万元。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1、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4、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监事会发表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4-061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结合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95,893,302.5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8,586,977,022.01元,减去派发现金红利717,537,232.2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共计18,565,333,092.38元。

为深入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拟定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195,895,38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9,179,077.40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5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行业情况、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案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4-058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4年8月19日发出。

2、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名,其中李鹏先生、肖维维女士、梁毕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以及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0)。

2、审议《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95,893,302.5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8,586,977,022.01元,减去派发现金红利717,537,232.2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共计18,565,333,092.38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同时给投资者以持续回报,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另行通知。

全文详见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3、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0,386.69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3,823.40万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808.04万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3,702.70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172.30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334.48万元,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27,529.82万元,2024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12,015.94万元。2024年上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11.64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2,441.1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的净额13,973.95万元)。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2)。

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4-059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4年8月19日发出。

2、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陈永丰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0)。

2、审议《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3、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0,386.69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3,823.40万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808.04万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3,702.70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172.30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334.48万元,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27,529.82万元,2024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12,015.94万元。2024年上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11.64万元。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2)。

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4-062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号)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41,3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2,44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8,853.87万元。截至2018年3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0,386.69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3,823.40万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808.04万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3,702.70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172.30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334.48万元,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27,529.82万元,2024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12,015.94万元。2024年上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11.64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2,441.1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的净额13,973.9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当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9日、2018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截至2021年4月,公司“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2021年4月21日、2021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2021-032)。

基于上述事宜,公司募集资金的销户情况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剩余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5、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改补充流动资金”与“7、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为变更后增补项目,故本表“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之列标注为“是”,该等项目变更后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可参看下表“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半年度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