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52 公司简称:中恒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7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4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100号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明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中恒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70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4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100号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杨金海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主持会议,董事王海润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7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合规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合规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合规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合规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合规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公益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合规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废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9:30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100号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7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73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2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100号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0日
至2024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6日、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9:15)。
(四)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100号办公楼会议室。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以2024年9月20日前公司收到为准)进行登记。
(五)联系人:王坤世
(六)联系电话:0774-3939022
(七)邮箱地址:zh600252@126.com
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中恒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7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原聘任审计机构永拓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实际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经履行公开选聘程序并根据评审结果,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永拓进行了事前沟通,永拓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度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王庆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阳历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
张玉虎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审计费用较上年增加10万元,同比增长12.50%,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永拓已连续5年向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3年对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永拓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选聘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实际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本次选聘工作通过公司官网发布,采用询价比选采购方式进行,经履行公开选聘程序并根据评审结果,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并书面同意信永中和与永拓开展沟通工作,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且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规定及其他相关要求执行沟通程序。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8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选聘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履行公开选聘程序并根据评审结果,拟建议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合计900,000元。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