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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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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仓储物流子公司签署场地租赁相关协议
暨关联交易公告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一058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仓储物流子公司签署场地租赁相关协议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系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子公司将名下仓储物流项目建筑物的屋顶出租给相关主体用于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系统,子公司收取固定租金,相关交易根据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 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与北京华夏幸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新能”)前期达成的合作情况,近日,公司仓储物流子公司东莞东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台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润田供应链有限公司、天津东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联禾华实业有限公司、河北东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市东星仓储有限公司分别与华夏新能新设相关子公司签署具体合作合同,对方将分别承租上述仓储物流子公司名下仓储物流项目的建筑物屋顶用于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系统,向公司支付租金,按项目运营服务期25年测算,本次合作的7个项目租金总额合计约2,552.50万元;此外,部分光伏项目产生的电能供公司优先使用,公司按国家电网收费标准支付电费。

公司董事李毅先生同时担任华夏新能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毅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华夏新能及其相关子公司累计关联交易金额(含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北京华夏幸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25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成红

住 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8号院2号楼4层405

成立日期:2023年2月27日

经营范围: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

主要股东:小麦丰盛(珠海横琴)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幸福智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直接持有华夏新能39.51%、29.63%股份。

2.关联方名称:东莞林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建

住 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南城段81号308室

成立日期:2024年7月5日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

3.关联方名称:郑州探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建

住 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世纪大道东侧荣德金贸中心2号楼3层303号

成立日期:2024年7月24日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

4.关联方名称:武汉昌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建

住 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露甲山路64号巢上城俊园8栋1单元24层2403室

成立日期:2024年6月27日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

5.关联方名称:天津清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建

住 所: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小城镇经济区东林黄渠南150米

成立日期:2024年6月27日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

6.关联方名称:石家庄林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建

住 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389号卓达小区院内卓达综合办公楼4楼A区XS14

成立日期:2024年7月10日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

7.关联方名称:长沙宸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建

住 所: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小区5栋901、902-482

成立日期:2024年7月12日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

上述交易对手方均系华夏新能间接控制的新设子公司,华夏新能是一家以园区为主要应用场景,重点投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储能、充电桩等新能源基础设施的企业,其已开展的新能源项目遍布江苏、浙江、河北、山东等10余省市。华夏新能成立于2023年2月27日,其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10,010.64万元,净资产为7,561.59万元,2023年度的净利润为-604.43万元(未经审计)。

本次交易对手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上市公司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李毅先生同时担任华夏新能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相关规定,华夏新能为公司关联方,基于谨慎原则,公司亦认定上述华夏新能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合作主要是对方承租我方仓储物流园区建筑物屋顶用于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系统,光伏项目涉及的发电设施、设备、辅助设备、仪器及其他全部辅助设施资产由对方采购及安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东莞东嘉2.6MW分布式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合同

甲方:东莞东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东莞林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地点:东莞市沙田镇西太隆村三四围村民小组

2、项目容量:预计投建总容量为2.6MWp,以项目建成验收后实际并网容量为准。

3、项目期限:项目建设周期为场地交付后3个月,项目运营服务期为25年。

4、租赁场地及费用:乙方承租甲方指定的项目场地内建筑物屋顶面积约2.20万平方米,租金为21.50万元/年,按年支付,租赁期限为20年,届满后续签5年(总租金约537.50万元)。

5、节能效益分享: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所发电能优先向甲方提供,甲方以项目所在地国家电网收费标准按月支付电费,双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结算。

(二)湖北台诚食品科技1.2MW分布式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合同

甲方:湖北台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武汉昌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场地:黄陂区武湖街滨湖分场创业中路以东、创新路以北

2、项目容量:预计投建总容量为1.2MWp,以项目建成验收后实际并网容量为准。

3、项目期限:项目建设周期为场地交付后3个月,项目运营服务期为25年。

4、租赁场地及费用:乙方承租甲方指定的项目场地内建筑物屋顶面积约1万平方米,租金为3万元/年,按年支付,租赁期限为20年,届满后续签5年(总租金约75万元)。

5、节能效益分享: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所发电能优先向甲方提供,甲方以项目所在地国家电网收费标准按月支付电费,双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结算。

(三)河南润田6.2MW分布式光伏电站场地租赁协议

甲方:河南润田供应链有限公司

乙方:郑州探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场地:郑州航空港区倚清北路36号

2、项目容量:预计投建总容量为6.2MWp,以项目建成验收后实际并网容量为准。

3、项目期限:项目建设周期为场地交付后3个月,项目运营服务期为25年。

4、租赁场地及费用:乙方承租甲方指定的项目场地内建筑物屋顶面积约4.50万平方米,租金为11.30万元/年,按年支付,租赁期限为20年,届满后续签5年(总租金约282.50万元)。

5、并网模式: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光伏电站所发电能全部接入公共电网。

(四)天津东盈5.2MW分布式光伏电站场地租赁协议

甲方:天津东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清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场地:天津宝坻区大口屯镇产业功能区九纬路2号

2、项目容量:预计投建总容量为5.2MWp,以项目建成验收后实际并网容量为准。

3、项目期限:项目建设周期为场地交付后3个月,项目运营服务期为25年。

4、租赁场地及费用:乙方承租甲方指定的项目场地内建筑物屋顶面积约3.90万平方米,租金为15.60万元/年,按年支付,租赁期限为20年,届满后续签5年(总租金约390万元)。

5、并网模式: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光伏电站所发电能全部接入公共电网。

(五)武汉联禾华实业3.9MW分布式光伏电站场地租赁协议

甲方:武汉市联禾华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武汉昌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场地:东西湖区走马岭街东吴大道以东、水产路以南

2、项目容量:预计投建总容量为3.9MWp,以项目建成验收后实际并网容量为准。

3、项目期限:项目建设周期为场地交付后3个月,项目运营服务期为25年。

4、租赁场地及费用:乙方承租甲方指定的项目场地内建筑物屋顶面积约3万平方米,租金为8.90万元/年,按年支付,租赁期限为20年,届满后续签5年(总租金约222.50万元)。

5、并网模式: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光伏电站所发电能全部接入公共电网。

(六)河北东达仓储8.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场地租赁协议

甲方:河北东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石家庄林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场地: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南孟镇康村村西正无路16号(恒达产业园内)

2、项目容量:预计投建总容量为8.5MWp,以项目建成验收后实际并网容量为准。

3、项目期限:项目建设周期为场地交付后3个月,项目运营服务期为25年。

4、租赁场地及费用:乙方承租甲方指定的项目场地内建筑物屋顶面积约6.30万平方米,租金为28.20万元/年,按年支付,租赁期限为20年,届满后续签5年(总租金约705万元)。

5、并网模式: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光伏电站所发电能全部接入公共电网。

(七)长沙市东星仓储4.3MW分布式光伏电站场地租赁协议

甲方:长沙市东星仓储有限公司

乙方:长沙宸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场地:长沙市雨花区侯照村

2、项目容量:预计投建总容量为4.3MWp,以项目建成验收后实际并网容量为准。

3、项目期限:项目建设周期为场地交付后3个月,项目运营服务期为25年。

4、租赁场地及费用:乙方承租甲方指定的项目场地内建筑物屋顶面积约3万平方米,租金为13.6万元/年,按年支付,租赁期限为20年,届满后续签5年(总租金约340万元)。

5、并网模式: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光伏电站所发电能全部接入公共电网。

本次公司7个仓储物流项目子公司与华夏新能子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涉及光伏电站的建设、安装、运营及审批等全部费用由乙方即华夏新能子公司承担,运行服务期内,其自行负责承担项目场地内光伏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与翻新工作及费用。

四、本次交易定价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将名下仓储物流项目建筑物的屋顶出租给华夏新能子公司用于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系统,公司子公司收取固定租金,相关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公司在充分利用建筑物的闲置屋顶空间的同时增加项目运营收益,深度挖掘园区增值服务能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可以充分利用双方资源优势,深度挖掘园区增值服务能力,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相关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一057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仓储物流相关参股公司20%股权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间接持有的4家仓储物流相关参股公司20%股权转让给黑石集团关联基金旗下相关子公司,4家参股公司20%股权的交易价格合计为人民币27,920.06万元。根据双方协商情况,现拟对部分参股公司20%股权交易价格进行调整,4家参股公司20%股权的合计交易价格人民币27,920.06万元不变,交易涉及的其他具体安排亦无变化。

● 本次对部分参股公司20%股权交易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本次对部分参股公司20%股权交易价格调整事项尚需各方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签署最终协议并履行相关股权交割手续,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为积极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和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运营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佛山睿优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睿优”)、天津兴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兴建”)、成都欣嘉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欣嘉”)及佛山睿信物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睿信”)4家参股公司(以下合称“目标公司”)的20%股权,受让方系持有各参股公司80%股权的股东即黑石集团关联基金旗下相关子公司,上述4家目标公司20%股权的交易价格合计为人民币27,920.06万元,采用现金方式支付。同时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公司将作为保证人分别为上述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目标公司20%股权交割日起2年届满之日止。上述交易已经公司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一)交易价格调整情况

自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披露以来,各方有序推进交易各项工作,根据近期各方进一步友好协商情况,拟对部分目标公司交易价格进行调整,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为本次交易价格确定提供参考。

本次交易采用协商定价方式,各方参考最新评估结果对其中部分目标公司转让价格进行调整,其中:成都欣嘉20%股权的交易价格由人民币3,113.56万元调整为4,247.99万元,佛山睿信20%股权的交易价格由人民币9,892.76万元调整为8,758.33万元,佛山睿优及天津兴建20%股权的交易价格不涉及调整,交易涉及的其他具体安排无变化,本次调整不影响4家目标公司20%股权的整体交易价格(人民币27,920.06万元)。

各目标公司委托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目标公司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股权全部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佛山睿优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15,483.33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48,962.76万元,评估增值33,479.43万元,增值率216.23%。

天津兴建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16,084.88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19,482.43万元,评估增值3,397.55万元,增值率21.12%。

成都欣嘉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6,431.95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21,075.10万元,评估增值14,643.15万元,增值率227.66%。

佛山睿信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12,053.75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42,646.97万元,评估增值30,593.22万元,增值率253.81%。

(二)审议情况

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仓储物流参股公司20%股权转让价格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成都欣嘉、佛山睿信20%股权的交易价格分别调整为人民币4,247.99万元、8,758.33万元,同时为提高决策及实施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员根据具体谈判情况,在4家目标公司20%股权总交易价格不低于27,920.06万元情况下,可对其中部分目标公司股权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并全权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交付及履行卖方或保证人的相关责任等。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调整部分仓储物流参股公司的交易价格,系基于公司与交易对方正常商业行为确定,通过沟通协商达成的共识,本次对部分目标公司交易价格进行调增或调减,并不影响4家目标公司20%股权的合计交易价格,亦不会因此影响本次交易的整体损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部分参股公司20%股权交易价格调整事项尚需各方履行完毕内部审批决策程序、签署相关协议并履行相关股权交割手续,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进展情况,如有重大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一05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幸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部分仓储物流参股公司20%股权转让价格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仓储物流参股公司20%股权转让价格进行调整系基于公司与交易对方正常商业行为确定,通过沟通协商达成的共识,本次符合公司仓储物流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相关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仓储物流子公司签署分布式光伏项目场地租赁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仓储物流项目与相关主体开展分布式光伏领域合作,系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通过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管理优化,实现公司仓储物流园区及其所服务的供应链体系的低碳发展,相关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一059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0日

(三)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人: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二)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8月24日公告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单独持有公司53.30%股份的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在2024年8月30日提议增加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三)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仓储物流参股公司20%股权转让价格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8月2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1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述议案2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全文详见公司2024年8月24日、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一05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七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部分仓储物流参股公司20%股权转让价格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仓储物流相关参股公司2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转让间接持有的佛山睿优仓储有限公司、天津兴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欣嘉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欣嘉”)及佛山睿信物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睿信”)4家参股公司(以下合称“目标公司”)的20%股权,上述4家目标公司20%股权的交易价格合计为人民币27,920.06万元。

根据近期各方进一步友好协商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对部分目标公司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其中:成都欣嘉20%股权的交易价格由人民币3,113.56万元调整为4,247.99万元,佛山睿信20%股权的交易价格由人民币9,892.76万元调整为8,758.33万元,上述调整不影响4家目标公司20%股权的整体交易价格(人民币27,920.06万元)。同时为提高决策及实施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员根据具体谈判情况,在4家目标公司20%股权总交易价格不低于27,920.06万元情况下,可对其中部分目标公司股权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并全权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交付及履行卖方或保证人的相关责任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仓储物流子公司签署分布式光伏项目场地租赁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充分整合各方资源优势,董事会同意公司部分仓储物流子公司与北京华夏幸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子公司就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签署具体合作合同,对方将分别承租公司东莞沙田项目、武汉黄陂项目、郑州空港项目、天津崔黄口项目、武汉东西湖项目、石家庄藁城项目及长沙雨花项目共计7个仓储物流项目的建筑物屋顶用于建设、运营光伏项目,其中部分光伏项目产生的电能供公司优先使用,公司按国家电网收费标准支付电费,本次合作按项目运营服务期25年测算,租金总额合计约2,552.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毅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