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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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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用于对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3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2)。

鉴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9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95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截至2024年5月2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20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最高成交价为13.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74元/股,成交总额50,092,666.99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实际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的《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 、5月17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2022年7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488.00万股股票已于2022年7月22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0.81%,过户价格为 6.65 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锁定期于2024年1月26日届满,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锁定期的议案》,同意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分配当批次已满足解锁条件的标的股票权益,既计划与第二个额外锁定期届满合并解锁。

3、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结项

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和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某型光电系统研制项目中标

2024年7月,公司收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某型光电系统研制项目”中标人,本次某型光电系统研制项目中标验证了公司在光电系统装备领域产业升级的成功突破,将有效提升公司装备业务的发展空间。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积极参与装备科研项目竞标,并在多领域取得突破,实现在研项目保持稳定增长,产品不断拓展在各类装备中的应用,为公司在装备领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惠民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庞惠民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于公司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崔亚民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84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259,03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51元,共计募集资金969,999,983.3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61,999,983.38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07,547.1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59,292,436.2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根据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00万元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1月与子公司北京航宇智通技术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经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进行新增。其中,实施主体新增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新增杭州市滨江区。

经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实施地点进行新增。其中,实施地点新增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规划南川路与冠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2021年2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43.20万元。公司已于2021年2月置换完毕。

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00万元人民币。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进行结项,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9,374.14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实际投入金额为5,444.62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3,929.52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相关设备进行了必要的优化调整所致。鉴于公司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929.52万元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14,521.42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为13,450.66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实际投入金额为9,815.72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3,634.94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相关设备进行了必要的优化调整所致。鉴于公司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634.94万元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的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14,521.42万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24,700.00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于2023年9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进行结项,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出现合同签订延迟、项目进度滞后等不利因素,导致新增产能暂时未能充分利用并产生效益。

[注2] 关于“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注3]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和“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资产处置

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现将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2024 年半年度公司对资产报废处置及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10,067.98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34.45%,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处置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公司淘汰部分因老旧、故障率高、毁损无法继续满足生产、研发要求的资产,2024年半年度发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10.11万元,主要为个别专用设备及通用设备。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4.15万元。

(三)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0,033.72万元。

三、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损失金额为10.11万元,计提减值损失金额为10,057.87万元,合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0,067.98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资产处置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