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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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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671 公司简称:碧兴物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4-039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提前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愿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4-041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以及,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3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36.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9,035,6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5,592,015.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3,443,584.4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4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1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资项目变更、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23年5月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华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业支行,于2023年7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变更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由于董事会前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截止期限为2024年8月13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出现现金管理断档期,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8月14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根据协议约定,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单位存款产品每3个月付息一次,可提前支取,公司拟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安排,持有不超过12个月。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8月3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8%。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8%。本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满十二个月后实施。保荐机构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由于公司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未满十二个月,此次审批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未实施。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对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由于董事会前次对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截止期限为2024年8月13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出现现金管理断档期,本次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8月14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期末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规范运作》的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募投项目“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尚未实施且已搁置一年,需要重新论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4-042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

并继续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3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36.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9,035,6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5,592,015.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3,443,584.4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4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1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三、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新论证

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智慧水务大数据溯源分析服务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已投入;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系主要面向政府客户的运营类项目,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较多,有意向政府客户的审批流程及财政预算有所调整,与相关政府客户沟通落实项目的细节和具体安排正在有序推动当中,待相关安排落实后才会启动项目并投入资金。因此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实施进度放缓,搁置时间超过一年。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对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智慧生态环境业务助力国家生态环境战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不断改善空气、水环境质量,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

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能够更好地满足国家生态环境战略要求,通过本项目建设,有力地推进生态环境服务领域朝着智能化、集成化和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2、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能更好满足市场需求

随着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和推进,政府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环境监测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生态环境部门需要随时监测大气、河流湖泊的环境指标及变化情况,这些工作需要以生态环境大数据智能监测为前提和基础。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顺应政策形势要求,可以更好地实现上述目标,帮助政府部门解决在数据共享、数据应用、数据管理等方面遇到的痛点难点,提升政府部门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是许多地方政府的刚性需求,市场空间巨大。

3、有利于公司基于智慧生态环境业务扩大核心产品市场

智慧生态环境市场巨大,随着5G等新基建基础设施的持续完善,行业面临新一轮的高速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本项目的建设,将拉动公司现有感知设备的销售和大数据业务的进一步应用,巩固公司在智慧生态环境领域的行业地位,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品牌知名度。同时,有利于扩大公司数据服务业务,推动公司软硬件及服务整体销售,进一步完善产业链。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公司拥有专业的人才队伍

公司拥有一支贯穿研发、生产、销售、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全产业链的专业团队,具备优秀的项目建设、管理和专业运营能力,在水质监测、排水体系监测及长效管理服务、大气污染防控与质量达标服务方面提供全系列监测产品和数据分析应用服务。

2、公司的技术积累足以支撑本项目建设

公司已拥有该项目实施所需要的主要技术,且成熟、可靠。公司自主研发的环境水质/污废水监测仪器及系统、环境空气/烟气监测仪器及系统、环境监测大数据系统等技术在国内多个省市得到了广泛应用,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项目运营经验。公司的成熟产品和应用能够为本项目建设提供强大技术支撑。

3、公司具备丰富的项目成功实施经验

公司在广西区环境物联网(空气质量检测站)项目中,为全区搭建空气站联网,实现在线质控、运维管理与空气质量数据分析服务,项目周期12年。

在全国地表水监测国家站项目中,公司水质监测产品覆盖十四个省市;数个省的长江经济带国家站项目、近百个市县的地表水监测站项目以及电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污染源行业数千家污染源在线监测项目,均有公司的水质监测产品。

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已具备成熟的项目计划、组织、协调、执行及控制能力,对项目管理团队的建设、项目计划的执行、项目成本的控制、项目质量的管理以及项目进度的把控都具备丰富的经验,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充分的经验保障。

(三)项目实施的论证结论

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对公司继续加强技术创新、市场布局仍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待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落实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本项目的实施工作,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决定继续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力求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系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所需做出的决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4-043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计提、转回的会计处理。公司2024年半年度确认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272.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人民币

注:上表中收益以“+”号填列,损失以“-”号填列。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4年半年度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189.8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4年半年度转回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82.52万元。

三、本期新增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说明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中有关“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按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账龄超过3年的应收账款按10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上述应收账款在上期末(2023年12月31日)已按账龄法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在本报告期根据诉讼判决执行进展由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转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本报告期的损益。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相应增加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272.3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各项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计提及转回的各项减值准备的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4-040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提前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庞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客观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1)。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审议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