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44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补助金额:收到政府补助人民币3,522,335.41元,退回政府补助人民币140,000元
●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一定积极影响;上述退回的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冲减递延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3,522,335.41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09%。
(二)补助具体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退回政府补助的情况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饮片公司”)于2023年4月4日、2023年12月12日共计收到桐庐县农业农村局预拨付项目补助资金150万元,公司均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36、2023-062号公告。
近日,中药饮片公司收到桐庐县农业农村局下发的《关于收回项目部分预拨补助资金的通知》,通知中表明,经项目专家组验收核定应给予中药饮片公司的补助资金为136万元,中药饮片公司需退回补助资金14万元。2024年7月5日,中药饮片公司已按照通知要求退回政府补助资金14万元。
三、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对上述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3,522,335.41元,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将对公司损益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上述退回的政府补助140,000元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将冲减递延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