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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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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60 证券简称:坤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半年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半年度)》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半年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半年度)》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半年度)》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孙兆学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孙兆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孙兆学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5-6362388

传真:0535-6362388

电子邮箱:dongmiban@chinakuntai.com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白云山路75号

特此公告。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

孙兆学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8月起任职于公司董秘办公室。

孙兆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孙兆学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