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4-04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6.11亿元,同比增长19.24%,主要系本期飞机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90亿元,同比增长36.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8.74亿元,同比增长255.7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全球航空业处于复苏周期,公司飞机租赁业务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计提飞机资产减值准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此外,受红海危机、全球贸易复苏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集装箱租赁业务出租率从2023年年末逐渐提升,但是仍低于去年上半年平均水平,导致集装箱租赁业务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说明:
1.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分别较上年末增长了41.94%及37.50%,系流动资产增加及偿还债务流动负债减少所致。
2.利息保障倍数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3.56%,系息税前利润上升所致。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4-048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9日在北京宏源大厦1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副董事长张灿先生,董事刘璐先生、冯俊先生、刘文吉先生,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刘超先生共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周珮萱先生、监事马丽女士、廖小莉女士及高级管理人员童志胜先生、王景然先生、彭鹏先生、王佳魏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之全资子公司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飞机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因交易对方为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之全资子公司Avolon Leasing Ireland 3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 Ireland 3”)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签署《Operating Lease Agreement》等相关协议,将5架A320NEO飞机经营租赁给海航控股使用,基础租金约34.5万至36万美元/月/架,实际租金将按协议约定在基础租金上进行适度调整,租金按月支付,租赁期限均为12年,上述5架飞机预计在2025年年底前正式交付并起租后开始计收租金,5架飞机在12年租赁期内租金合计约为25,272万美元(按照基础租金计算,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1:7.1399折算约180,439.5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飞机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涉俄飞机承保人和解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022年2月以来,俄乌冲突导致欧盟、美国、英国等国对俄罗斯实施了一系列经济制裁,包括禁止向俄罗斯供应飞机和飞机部件等。自2022年2月起,俄罗斯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禁止俄罗斯航空公司将飞机退还给外国出租人。受俄乌冲突影响,公司有10架自有飞机位于俄罗斯境内未能取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对上述10架飞机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022年11月、2023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Avolon已就涉俄飞机保险索赔事项分别向爱尔兰高等法院、英国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战争险承保人及一切险承保人赔偿原告根据相关保单的条款应获得的被扣留飞机及已取回飞机产生的损失。针对自有的10架飞机,Avolon向保险公司提起的索赔金额合计为3.42亿美元。目前,Avolon涉俄飞机保险索赔事项已进入诉讼程序。
为减少公司诉讼成本,加速涉俄飞机资金回收,公司拟推进与相关保险公司协商和解方案。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和解方案框架范围内全权办理10架涉俄飞机保险索赔和解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和解的具体方案;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和解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4-049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9日在北京宏源大厦1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珮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4-050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飞机租赁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之全资子公司Avolon Leasing Ireland 3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 Ireland 3”)于2024年8月29日在都柏林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签署《Operating Lease Agreement》等相关协议。Avolon Ireland 3将5架A320NEO飞机经营租赁给海航控股使用,飞机产权归Avolon Ireland 3所有,基础租金约34.5万至36万美元/月/架,实际租金将按协议约定在基础租金上进行适度调整,租金按月支付,租赁期限均为12年,上述5架飞机预计在2025年年底前正式交付并起租后开始计收租金,5架飞机在12年租赁期内租金合计约为25,272万美元(按照基础租金计算,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1:7.1399折算约180,439.55万元)。
2.因海航控股为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之全资子公司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飞机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
3.法定代表人:丁拥政;
4.注册资本:4,321,563.25万人民币;
5.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国际、国内(含港澳)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航空旅游;机上供应品,航空器材,航空地面设备及零配件的生产;候机楼服务和经营;保险兼业代理服务(限人身意外险)。(以上凡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须凭许可证经营);
7.主要股东:截至2024年3月31日,海航控股前十大股东为:海南瀚巍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4.41%,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72%,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持股7.65%,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持股3.50%,国家开发银行持股2.22%,海南幸运国旅包机有限公司持股1.5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持股1.52%,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37%,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28%,海南海航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持股1.20%;
8.实际控制人:方威。
9.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航控股总资产1,340.3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10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586.4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1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4年3月31日,海航控股总资产1,347.8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63亿元;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75.5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7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
1.标的物名称:A320NEO飞机;
2.制造商:空客公司;
3.类别:固定资产;
4.数量:5架。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经营性租赁交易的飞机租金是在参考同期市场同类型飞机租金水平的基础上达成。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2024年8月29日,Avolon Ireland 3与海航控股在都柏林签署《Operating Lease Agreement》,Avolon Ireland 3作为出租人将5架A320NEO飞机经营租赁给海航控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租金金额:基础租金约34.5万至36万美元/月/架,实际租金将按协议约定在基础租金上进行适度调整;
2.租赁方式:经营租赁;
3.租赁期限:12年;
4.租赁标的物:5架A320NEO飞机;
5.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
6.租赁设备所有权:Avolon Leasing Ireland 3 Limited;
7.生效条款:本协议尚需渤海租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加强公司与海航控股的合作关系,有助于Avolon拓展亚洲飞机租赁市场份额,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年度业绩并对公司未来年度利润产生正向影响。
七、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海航控股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到2024年8月29日,除本次交易外,本年度公司与海航控股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70,715.41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7.1399计算)。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之全资子公司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飞机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5架A320NEO飞机租赁业务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年度业绩并对公司未来年度利润产生正向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3.《Operating Lease Agreement》。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4-051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㈠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
㈦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㈧现场会议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事项
■
㈡披露情况:提案1和2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㈢特别说明:
1.提案3将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本次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为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㈠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8:30);
㈢登记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㈤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马晓东、郭秀林
公司电话:0991-2327723、0991-2327727;
公司传真:0991-23277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渤海租赁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2。
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代码:360415;
㈡投票简称:渤海投票;
㈢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时间:2024年9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㈡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下午15:00。
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提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4-052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㈠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
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按照贷款安排中规定的契约条件判断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
2.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1 号一一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
3.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㈢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㈣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变更部分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4-053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702,418千元,转回以前期间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71,589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530,829千元。
2024年1-6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存货和固定资产,具体如下: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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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方法及依据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账款等)和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租金。2024年1-6月,公司共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2,087千元,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82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70,905千元,坏账准备的损益影响金额为-70,905千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导致坏账计提金额相应增加。2024年1-6月,公司发生应收账款减值损失金额占2024年6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3.82%。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押金、保证金。2024年1-6月,公司共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8千元,坏账准备的损益影响金额为8千元,主要系款项收回导致。2024年1-6月,公司发生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金额占2024年6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的-0.01%。
3.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长期应收款主要为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包括集装箱及飞机、大型基础设施及高端设备租赁形成的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以及因公司与部分航空公司客户达成逾期租金重组方案形成的应收款项。
2024年1-6月,公司合计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13,409千元,转回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170,399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156,990千元,坏账准备的损益影响金额为156,990千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客户应收款项收回,导致原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2024年1-6月,公司发生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金额占2024年6月末公司合并报表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的-1.14%。
(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方法及依据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1.存货跌价准备
2024年1-6月,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81千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损益-2,181千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2024年1-6月,公司发生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占2024年6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存货账面价值的1.84%。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24年1-6月,飞机资产合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75,631千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损益-575,631千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飞机因租约变更、退租状态低于约定状态或拟进行处置,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2024年1-6月,集装箱资产合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9,110千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损益-39,110千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拟处置的部分二手集装箱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2024年1-6月,公司发生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占2024年6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0.30%。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1-6月,公司发生信用减值损失金额-86,093千元人民币,资产减值损失金额616,922千元人民币,计入2024年半年度会计报表,以上减值准备事项对2024年1-6月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530,829千元人民币。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4-054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主要境外子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以下境外子公司财务报表均为在各子公司报表基础上进行准则转换后的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并系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价分摊调整后的数据,同时考虑了发生在各子公司报告日之后,渤海租赁报告日之前的期后调整事项,反应了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与该子公司单体报表财务数据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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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4-055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全资子公司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渤海”)下属全资子公司Global Aircraft Leasing Co., Ltd.(以下简称“GALC”)作为票据发行人,拟非公开发行总计11亿美元优先担保票据。2024年8月9日(纽约时间),GALC完成了上述优先担保票据的定价工作。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Global Aircraft Leasing Co., Ltd.融资进展的提示性公告》(2024-044号公告)。现就上述融资及担保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进展情况
㈠融资情况概述
2024年8月28日(纽约时间),GALC与Wilmington Savings Fund Society, FSB(以下简称“Wilmington Fund”)签署了《INDENTURE》票据融资协议,Wilmington Fund作为受托人及担保代理人,GALC作为票据发行人,向相关合格金融机构非公开发行总计11亿美元优先担保票据,票面利率为8.75%,到期日为2027年9月1日。上述票据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GALC于2024年9月到期的存量美元票据等。
㈡融资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4月23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贷款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及2024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011、2024-025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渤海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4年贷款额度合计不超过28亿美元或等值外币,贷款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香港渤海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已使用2024年度贷款授权额度10亿美元(不含本次融资金额)。本次优先担保票据发行额度将纳入2024年度香港渤海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超过28亿美元或等值外币贷款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上述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香港渤海全资子公司Global Aviation Leasing Co., Ltd.(以下简称“GAL”)与担保受托人Wilmington Fund于同日签署了《Pledge Agreement》,GAL以其持有的GALC 100%股权为上述11亿美元优先担保票据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㈠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Global Aircraft Leasing Co., Ltd.;
2.成立日期:2019年7月4日;
3.注册地址: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4.已发行股本:1股;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股本结构:Global Aviation Leasing Co., Ltd.持股100%;
7.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GALC总资产305.13亿美元、总负债242.96亿美元、所有者权益62.17亿美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6.12亿美元、利润总额2.57亿美元、净利润2.09亿美元。
㈡担保主要条款
1.担保方式:GAL以其持有的GALC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担保期限:自《INDENTURE》票据融资协议项下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担保金额:11亿美元。
㈢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4月23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及2024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011、2024-014、2024-025号公告。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2024年香港渤海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公司、天津渤海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渤海下属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香港渤海及其下属子公司已使用2024年对公司、天津渤海及其全资子公司、及香港渤海下属全资子公司担保授权额度10亿美元(不含本次担保)。本次GAL为GALC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2024年度香港渤海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公司、天津渤海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渤海下属全资子公司总计不超过4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㈣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4,116,502万元,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SPV发生担保金额约190,720万元、天津渤海对其全资SPV发生担保金额约15,000万元、香港渤海对其全资子公司发生担保金额约100,000万美元(1:7.1216计算折合人民币712,160万元)、Avolon对其全资或控股SPV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451,250万美元(1:7.1216计算折合人民币3,213,622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截至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4,899,878万元,占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约18.73%,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SPV发生担保金额约190,720万元、天津渤海对其全资SPV发生担保金额约15,000万元、香港渤海对其全资子公司发生担保金额约210,000万美元(1:7.1216计算折合人民币1,495,536万元)、Avolon对其全资或控股SPV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451,250万美元(1:7.1216计算折合人民币3,213,622万元)。
公司不存在涉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