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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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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53 公司简称:申华控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4-42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亲自出席董事6名,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关于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准备核销的议案;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发布的临2024-44号公告)

二、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发布的临2024-45号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4一45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一一房地产、第四号一一电力、第五号一一零售》的要求,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

二、分行业情况

1、汽车产业:

(1)汽车销售: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合并口径宝马品牌销售5,638辆,比之2023年上半年合并宝马品牌销量5,880辆,同比下降4.1%,其中纯电动车型销售800辆,同比增长17%。受到国内消费市场尚未完全恢复的影响,汽车市场出现较大波动,2024年一季度市场销量下滑幅度较为明显,二季度销量开始企稳回升,跌幅收窄。销量同比下滑的另一因素在于宝马厂家调低了公司下属宝马品牌4S店的2024年度批零指标。

下半年,宝马在中国市场采取了提高销售质量的经营策略,并从7月起通过减少销售量来稳定价格,以缓解门店的经营压力。公司作为宝马的经销商集团,有望通过此举降低运营资金压力,增强门店的盈利性。

(2)汽车文化产业园:2024年上半年,渭南汽博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新增开业品牌7家,实现落地汽车品牌4S店累计达30家,其中已开业运营汽车品牌4S店24家,在建品牌6家,引进“特斯拉”与“宁德时代”售后服务站。响应政府环保号召,引进了渭南高新区钣喷共享中心。汽博园推进商用车市场招商,新增入驻品牌2个,累计完成26个商用车品牌入驻,为建设“专业商用车市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此外,汽博园积极提高综合展厅利用率,利用综合展厅西功能区引进“渭南新拓飞”共3家汽贸公司,利用多功能区打造申华二手车交易市场,引进“晨之桥”等8家二手车商户,展车达100余台。

开封汽车博展园建设有汽车4S店建筑四栋,容纳汽车品牌4S店9个,正常开业运营6个;持有自建立体4S店两栋,可容纳汽车品牌12个,已出租运营汽车品牌店1个;园区场地租赁运营二手车专业市场及车驾管便民服务点各1个;机动车检测线企业1家。

(3)申华金融大厦:2024年上半年,申华金融大厦克服市场环境的不利影响,积极维持客户满意度,出租率保持在90%以上,营收和利润均创造新高。此外,为确保大厦运营安全,报告期内完成消防设备大幅升级,并签订了电梯升级改造的合同,计划下半年完成4部客梯改造,进一步改善大厦的运营环境。

(4)新能源产业发电情况:

4、房地产: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做好现有地产项目的有序清理,加快去化,继续回笼资金。可售项目中,湘水国际住宅车位累计去化39%,商铺(含吊脚楼)累计去化26%;西安“曲江龙邸”项目上半年度累计实现车位销售13个,累计去化率90%,商铺累计销售2套,累计去化率90%。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4-44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准备核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销的具体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夯实公司资产质量,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子公司于2024年6月末,对应收款项、存货及长期资产进行了全面核查,现拟对6月末确实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申请予以核销的应收款项计98,696,547.15元。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2024年上半年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核销应收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核销应收款项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核销应收款项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事项。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4-43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公司全体监事出席并表决。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雁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关于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准备核销的议案;

该议案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发布的临2024-44号公告)

二、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发布的临2024-45号公告)

备查文件: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4-41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债权受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含全资及控股企业)于2024年内陆续收到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集团”)及其关联方共4家重整企业债权受偿款合计25,257,166.55元,该等款项将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增加公司当期净利润25,257,166.55元。

一、债权申报及受偿进度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全资及控股企业)分别向华晨集团管理人申报对华晨集团、华晨国际汽贸(大连)有限公司、华晨专用车装备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三家债权确认金额1.05亿元左右,向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对其债权确认金额600万元左右。根据四家企业重整计划的清偿方案,公司(含全资及控股企业)全部选择现金方式受偿,预计受偿金额合计2600万元左右。上述债权相关损失公司已于过去年度计提减值完毕。

2024年,公司(含全资及控股企业)陆续收到上述四家企业全部债权受偿款合计25,257,166.55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全资及控股企业)获得华晨集团及其关联方共4家重整企业全部债权受偿款合计25,257,166.55元。该等款项将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增加公司当期净利润25,257,166.55元。鉴于华晨集团重整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