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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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3587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若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届时本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分配情况。

●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的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12.04亿元,经董事会审议,本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本公司2024年6月30日普通股总股本10,343,793,521股计算,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587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7.103亿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00%。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若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届时本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分配情况。

分配完成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5月20日,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已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8月16日,本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内适时实施2024年具体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公司将于年内以分红派息方式适时实施具体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本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本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本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日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申报

2024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9月2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申报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影响

该事项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行”)2024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因本公司主要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增派董事,江苏银行近期被认定为本公司关联方,归属于主要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关联集团,本公司对原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补充。

一、本次补充申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4年9月2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申报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二、本次补充申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由于江苏银行为本公司存量授信客户,基于业务合作需要,经本公司经营层合理预计及审查,补充申报江苏银行2024年度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60亿元。

本次补充申报预计额度后,本公司对江苏银行所属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关联集团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原最高不超过100亿元,调整至最高不超过300亿元,其中,江苏银行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260亿元,其他单个关联方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45亿元保持不变。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关联集团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申报预计额度、2023年预计额度及业务开展情况,详见附件。

三、本次补充申报关联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情况介绍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银行业务,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附件: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补充申报表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日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9月2日以现场方式在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4年8月23日发出。会议由监事长吕冬阳先生提议召开并主持,参会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和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二、关于补充申报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申报2024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上述第二项议案还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日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4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谢宁董事长主持会议,参会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其中有表决权董事9人。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二、关于补充申报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申报2024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信息报告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第二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