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4年半年度芯片设计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56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4年半年度芯片设计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 下午14: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6:00前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17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参与了由上交所主办的2024年半年度芯片设计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 下午14:00-16:00
(二)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三) 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四)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6:00前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鞠建宏先生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悦女士
财务总监:成晓鸣女士
独立董事:方志刚先生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王建波
电话:021-67285079
邮箱:stock@dioo.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54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号景路206弄万象企业中心TC东栋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鞠建宏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悦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激励对象鞠建宏先生参与股票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2、3、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2、3、4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孟文翔、王意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55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16日,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奥微”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 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在自查期间,有1名核查对象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记录,系其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股权激励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股权激励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除以上人员外,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