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向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4-057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向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优化资本结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股东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汽车”)拟向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增资金额200,000万元。
● 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增资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北京汽车未发生其他非日常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非日常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
●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和十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相应的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实施,最终增资方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做好风险防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优化资本结构,公司股东北京汽车拟向子公司北汽新能源进行增资,增资金额200,000万元。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和十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62091696T
成立日期:2010-09-20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大街99号院1幢五层101内A5-061
法定代表人:陈巍
注册资本:801533.8182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制造汽车及零部件、配件(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自产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设备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说明:北汽蓝谷与北京汽车的控股股东均为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为北汽蓝谷的股东,与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业务往来,北京汽车监事焦枫女士任公司监事;除此之外,双方不存在资产、债权债务、董监高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北京汽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6364303P
成立时间:2009-10-23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1层
法定代表人:代康伟
注册资本:1079827.6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生产电动乘用车、混合动力汽车、新能源汽车;装配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具体包括动力模块电机系统装配、动力模块电池系统装配以及动力模块电控系统装配);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汽车、新能源汽车远程监控设备、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系统零部件;软件开发;经济贸易咨询;汽车装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汽蓝谷直接持有北汽新能源99.99%的股权,通过北京蓝谷极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北汽新能源0.01%的股权,合计持有北汽新能源100%的股权。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资产评估、定价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北汽新能源委托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北汽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所涉及的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4〕第0856号),北汽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1)评估对象:北汽新能源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2)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
(3)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
(4)评估结论: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对评估对象分别进行了评估,最终选取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经市场法评估,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571,600.00万元,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83,887.07万元,评估增值1,887,712.93万元,增值率276.03%。
北京汽车认购价格为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备案的北汽新能源每股净资产评估结果。
四、《股份认购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及后续安排
合同主体:北京汽车,北汽新能源
主要内容:
(一)股份认购
1、认购价款总额和认购数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投资人(本协议中指北京汽车,下同)拟出资人民币20亿元(大写:贰拾亿元整)(以下简称“认购价款”)认购公司(本协议中指北汽新能源,下同)发行的股份。
2、认购价格:本次认购价格为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备案的每股净资产评估结果(即,约每股人民币2.3815元,大写:贰元叁角捌分壹厘伍毫)。
3、认购方式:投资者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4、支付方式:在交割日,投资者一次性将认购价款支付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二)交割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如下列明的所有交割前提均已得到满足或被有权豁免此条件的一方豁免的前提下,投资者和公司按约定进行交割:
1、公司及其股东履行完毕内部批准与授权程序;
2、投资者履行完毕内部批准与授权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批准);
3、本次认购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
4、公司和投资者届时签署的最终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其他交割先决条件。
(三)后续安排
在遵守本协议原则的基础上,投资者将与公司根据届时所适用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要求适时签署最终股份认购协议及相关文件。投资者认购公司发行股份的认购条款将根据届时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最终确定。
双方进一步确认,最终股份认购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将不会与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相冲突。
五、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优化资本结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为北汽新能源的控股股东,对北汽新能源相关重大决策具有决定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相应的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实施,最终增资方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做好风险防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增资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次增资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代康伟、审计委员会委员顾鑫系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和十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向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代康伟、顾鑫、张国富已回避表决。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北京汽车未发生其他非日常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非日常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
九、中介机构的意见
经审慎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北汽蓝谷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4-059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一层蓝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8日
至2024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和十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登记: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
(二)法人股东登记: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全部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
(三)异地股东也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联系方式见本通知“六、其他事项”)。
(四)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9:30-11:30,13:30-17:00。
(五)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一层公司访客接待室。
六、其他事项
通讯方式:
电话:010-53970788
邮箱:600733@bjev.com.cn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女士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4-058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优化资本结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拟通过公开挂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方式增资扩股(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顺利实施后,公司仍为北汽新能源的控股股东。本次增资最终交易结果将依据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的实际情况确定。
● 本次增资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和十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本次增资尚需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确定市场化战略投资者,最终增资方案能否成功实施及交易结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增资方案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优化资本结构,子公司北汽新能源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方式增资扩股,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增资金额不超过1,000,000.00万元。本次增资顺利实施后,公司仍为北汽新能源的控股股东。
本次增资的价格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4〕第0856号)对北汽新能源的评估值为基础,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确定,最终价格以在北京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的交易结果确定。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和十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系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方及最终增资金额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6364303P
成立时间:2009-10-23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1层
法定代表人:代康伟
注册资本:1079827.6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生产电动乘用车、混合动力汽车、新能源汽车;装配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具体包括动力模块电机系统装配、动力模块电池系统装配以及动力模块电控系统装配);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汽车、新能源汽车远程监控设备、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系统零部件;软件开发;经济贸易咨询;汽车装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汽蓝谷直接持有北汽新能源99.99%的股权,通过北京蓝谷极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北汽新能源0.01%的股权,合计持有北汽新能源100%的股权。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北汽新能源委托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北汽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所涉及的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4〕第0856号),北汽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1)评估对象:北汽新能源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2)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
(3)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
(4)评估结论: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对评估对象分别进行了评估,最终选取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经市场法评估,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571,600.00万元,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83,887.07万元,评估增值1,887,712.93万元,增值率276.03%。
三、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方式
本次增资系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目前尚无法确定增资方,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增资方及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二)增资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以北汽新能源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人民币2,571,600.00万元为基础,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最终价格以在北京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的交易结果确定。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北汽新能源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出资形式
以货币资金进行增资。
(四)本次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前后北汽新能源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实施前,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北汽新能源100%的股权。本次增资事项所有战略投资者以合计不超过1,000,000.00万元的增资金额认购北汽新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4,199,034,222.00元。本次增资扩股实施后,公司仍为北汽新能源的控股股东。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优化资本结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为北汽新能源的控股股东,对北汽新能源相关重大决策具有决定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五、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尚需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确定市场化战略投资者,最终增资方案能否成功实施及交易结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增资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和十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4-056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于2024年8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监事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向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向子公司增资有利于优化子公司资本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经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增资200,000万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向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子公司增资扩股符合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优化子公司资本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方式增资扩股,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增资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4-055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于2024年8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董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向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经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备案的北汽新能源每股净资产评估结果,增资金额200,000万元;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授权公司及北汽新能源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增资有关事宜。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向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代康伟、顾鑫、张国富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北汽新能源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方式增资扩股,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增资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授权公司及北汽新能源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增资有关事宜。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9月18日召集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59)。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