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公告编号:2024-043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42元/股(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4)。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4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1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4年8月30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8月30日(2024年8月31日为非交易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11,6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348%,最高成交价为5.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935,803.5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公告编号:2024-044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银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种类包括委托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银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8日、2024年4月25日、2024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23-02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4-02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24-042)。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9月2日期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87,5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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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购买理财受托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1、公司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公司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12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包括本公告涉及的理财产品在内,公司公告日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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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9月2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共计55,000万元。公司与购买理财受托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相关理财产品的说明书及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