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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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因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3.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83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20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应在回购股份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898,195股,占公司总股本441,984,741股的比例为0.203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60元/股,最低价为21.2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58,250.6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5月6日,公司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且未来拟出售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已完成上述用途的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34,946股,占公司总股本441,984,741股的比例为0.098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60元/股,最低价为22.8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30,450.0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共计434,946股回购股份,现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且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上述回购股份将在相关公告披露日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相关公告披露日后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启动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4-052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