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9月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股东感恩回馈活动
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2024-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4-043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股东感恩回馈活动

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四川长虹”)秉承“科技长虹,创造美好生活”的理念,坚持以用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强化技术创新,持续为客户提供卓越的产品与服务。为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支持与陪伴,同时让股东更好地了解公司和体验公司产品,公司将开展“2024年度四川长虹股东感恩回馈节”活动。此次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8日。

二、本次活动的股东范围

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三、活动内容

为了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本次“2024年度四川长虹股东感恩回馈节”产品包括电视、冰箱、空调、洗衣机、厨卫及小家电等,回馈型号产品优惠五折起,以“真实的产品、真正的优惠、真诚的服务、真心的保障”回馈所有股东,让股东更好地体验公司的产品及服务。

关于活动详情,各位股东可在活动时间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活动专区,进行了解或下单购买,凭相关身份确认信息(身份证件号后四位、手机号码后四位或相关持股证明)验证股东身份。

四、活动咨询方式

1.四川长虹股东感恩回馈咨询电话:0816-2438126。

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

五、风险提示

本次活动仅作为对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的答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4-044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长虹”)、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红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八一红轮”),上述被担保人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四川长虹”)下属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本月为全资子公司香港长虹提供一笔担保,金额为13,0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76,574.25 万元(含本次担保;外币担保额度按2024年9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下同);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八一集团”)本月为其全资子公司零八一红轮提供一笔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9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公司为香港长虹、零八一集团为零八一红轮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易家”)的经销商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易购”)提供的担保承担了3.26亿元担保代偿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苏宁易购以现汇方式偿还的代偿款24,465万元,苏宁易购尚需对本公司偿还代偿款8,135万元。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香港长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8月,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2024年8月12日,为支持香港长虹发展,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香港长虹使用中信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本金为13,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2024年8月25日,为支持零八一红轮的发展,零八一集团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零八一红轮在成都银行的借款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保证额为1,000万元,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香港长虹提供不超过554,298.97万元的担保额度,同意零八一集团为零八一红轮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披露的《四川长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86号)、《四川长虹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临2023-088号)、《四川长虹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3-098号)。

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12月2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零八一集团为零八一红轮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6年。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22日、2020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披露的《四川长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50号)、《四川长虹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0-053号)、《四川长虹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0-073号)。

本次担保协议签订前公司对香港长虹的担保余额为363,574.25万元,本次担保协议签订后担保余额为376,574.25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77,724.72万元;本次担保协议签订前零八一集团对零八一红轮的担保余额为7,900万元,本次担保协议签订后担保余额为8,9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100万元。

因公司担保发生频次较高,逐笔披露不便,且均在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内发生,因此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香港长虹

(二)零八一红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2024年8月1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保证人:本公司;

2、被保证人:香港长虹;

3、债权人:中信银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金额:担保债权本金为13,000万元;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等;

7、担保到期日: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无其他股东方;

9、反担保情况:无反担保。

(二)2024年8月25日,零八一集团与成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保证人:零八一集团;

2、被保证人:零八一红轮;

3、债权人:成都银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金额:最高保证额为1,000万元;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等;

7、担保到期日: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无其他股东方;

9、反担保情况: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被担保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公司对本次接受担保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长虹、公司全资子公司零八一集团为其全资子公司零八一红轮提供担保无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核并发表了意见如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后决定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各被担保方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出席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下属非上市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89,798.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30%,其中,对下属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014,198.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79%。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智易家的经销商苏宁易购提供的担保承担了3.26亿元担保代偿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苏宁易购以现汇方式偿还的代偿款24,465万元,苏宁易购尚需对本公司偿还代偿款8,135万元。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

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香港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