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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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应思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选举王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新化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4年9月2日,公司股票已触发“新化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新化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新化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洪益琴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洪益琴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第六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洪益琴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洪益琴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此次董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对洪益琴女士在任职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附:简历

王勇,男,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擅长催化新材料的设计合成,在高端化学品合成领域具有近20年的开发经验。历任浙江大学教授,现任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并根据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经营范围规范性表述的要求,拟对原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双氧水、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的生产(涉及前置审批的产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香料香精、化肥(仅限氮、钾肥及复合肥)、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管道的设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机械制造、加工、化工设备安装(凡涉特种设备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须经许可经营的项目,应当向有关许可部门申请后,凭许可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经营。

变更后经营范围: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生产: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传统香料制品经营:食品添加剂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建德市大洋镇大洋溪路1号)。

上述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核准变更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变更注册资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3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公开发行了6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5,000万元,发行期限6年。公司6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16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化转债”,债券代码“113663”。“新化转债”转股期自2023年6月2日至2028年11月27日止。自2023年6月2日至2024年8月31日,“新化转债”转股金额112,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 3,474 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185,588,000股增加至185,591,47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5,588,000元增加至185,591,474元。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前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新化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9月2日,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即 26.71 元/股),已触发“新化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新化转债”的转股价格。

● 本次向下修正“新化转债”转股价格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3号)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化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公开发行了6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5,000万元。公司6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16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化转债”,债券代码“113663”。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新化转债”转股期自2023年6月2日至2028年11月2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32.41元/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公司2022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21日由32.41元/股调整为31.86元/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化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因公司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18日由31.86元/股调整为31.42元/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新化股份关于调整“新化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9月2日,公司股票已触发“新化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新化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新化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新化转债”的转股价格(31.42元/股),则本次“新化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新化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新化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新化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 2022 年 11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09-18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建德市大洋镇大洋溪路1号(公司大洋基地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8日

至2024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权登记日持有“新化转债”的股东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24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2024 年 9 月 12 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30~4:30);

3、登记地点: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洋基地(浙江省建德市大洋镇大洋溪路1号)。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联系地址: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洋基地(浙江省建德市大洋镇大洋溪路1号)

3.联系人:潘建波

4.联系电话:0571-64793028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