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联首席专家陈宗法:政策到位、技术可行、经济合算 做好煤电低碳化改造“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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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雪
“对于煤电企业而言,低碳化改造已成‘必修课’。”近期,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首席专家、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陈宗法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说。
2023年,我国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57.9%。但煤电能否行稳致远,能否部分存续到碳中和阶段,持续发挥“保供应、促消纳、稳系统”的作用,关键在于煤电能否实现清洁低碳转型。
今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下称“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首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度电碳排放较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20%左右;到2027年,较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50%左右、接近天然气发电机组碳排放水平。
如何确保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如期实现?陈宗法认为,煤电企业升级改造的实践证明,只有政策上到位、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算,才能落到实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也不例外,而且其难度更大、代价更高。建议国家、企业、市场、社会吸取过去煤电升级改造的经验教训,协同发力、综合施策,有效推进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为2030年后开启碳中和新阶段提供低碳技术支持、推广成果应用。
“三个一点”原则
从政策层面来看,陈宗法建议,进一步细化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支持政策,增强政策有效性,足以调动满足条件的实施主体甚至社会资本的积极性。
“资金投入是头等大事。”陈宗法建议本着“政府补贴一点,企业承担一点,电价疏导一点”的原则予以解决。
首先,政府补贴一点。建议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绿色低碳政府债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各级政府财政补助等渠道设立“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并加强项目统计评估、审计监督。
其次,企业承担一点。尽管煤电企业扭亏为盈时间不长,家底不厚,但承担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责无旁贷,必须从企业积累、技改投资、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中安排资金推进示范项目,建议国资管理部门将其纳入“三新投入”(科技创新、产业焕新、设备更新),并对其给予考核加分和利润加回。当然,保持煤电企业持续盈利是最有效的解决办法。
最后,电价疏导一点。考虑到煤电已全电量竞价,无法采取价外加价方式解决,相关部门可根据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三种路径降碳的难易程度、投资大小、周期长短,适度提高煤电基准价,以激励实施主体的积极性。
陈宗法介绍,2022年2月,国家将下水煤基准价由535元/吨上调至675元/吨,但并没有相应地将燃煤平均基准度电价格由0.38元提高到0.45元。即使在原基准电价的基础上上浮20%,也抵不过煤炭价格的大幅上涨,导致2021年到2022年煤电巨亏,2023年、2024年6月仍有50%、30%的亏损面。同时,建议国家根据煤电新的战略定位以及“减量减容”的发展趋势,对煤电企业的容量补偿政策尽早到位,并逐步提高容量电价、辅助服务价格在煤电价格体系中的比重。
建设新型煤电 创造多维价值
从企业层面来看,陈宗法建议,企业结合设备、资源、技术、场景以及经营、发展状况综合分析,研究提出煤电“三改联动”(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特别是低碳化改造建设的可行性方案,建设新型煤电,增强多种功能,创造多维价值。
首先,各发电集团及区域公司高度重视,成立专班精心组织,积极申报并筛选推动。根据行动方案提出的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CCUS等三种路径,梳理分析存量煤机的数量、类型、分布、煤耗、能效、寿命、技术经济性等基本情况,并紧密结合所在区域的资源禀赋,组织基层电厂抓紧申报切实可行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
其次,加大投入与技术创新,开展多技术路线比选,探索差异化的低碳化改造建设路径。
根据近年来的探索实践以及专家评估,生物质掺烧技术相对成熟、成本优势明显,但涉及资源供应、收集半径、选址等方面。绿氨掺烧所在地应具备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及可靠稳定的绿氨。此举短期内成本高昂,有望在中远期得到推广应用。而CCUS采用化学法、吸附法、膜法等技术分离捕集燃煤锅炉烟气中的二氧化碳,实施高效驱油、制备甲醇等资源化利用,或因地制宜实施地质封存,但存在能耗高、影响发电效率以及应用场景的限制。总体上讲,上述三种技术路线都有一些示范项目,技术经济性都不够成熟,且各有利弊,须加强技术创新应用,抓好工程示范,继续探索降碳效果大、技术经济性好的单一或多种技术路线耦合的改造建设项目。
最后,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科学决策,寻找煤电企业多重目标与任务的最优解。各发电集团在制定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实施方案时,要与“三改联动”进行有效对接,打造性能“媲美燃机”的新型煤电,统筹机组升级改造的低碳性、灵活性、安全性、技术性和经济性目标,努力提升机组爬坡速率技术、增加机组启停频率技术,积极采用机组宽负荷高效新技术以及多种低碳发电技术,实现“发电、供热、调峰、备用”的有机统一,发挥“保供应、促消纳、稳系统”的作用。同时,统筹完成煤电增量适度发展、存量升级改造、落后关停备用等多项任务,实现能源保供、清洁转型、经济发展、建设一流等多重目标的最优解。
完善碳价和电价传导机制
从市场层面来看,陈宗法认为,各方应理性看待能源电力价格上涨,共同应对气候变化。
首先,完善碳价和电价传导机制,构建电碳市场协同发展新模式。我国煤电电价上浮有限,上下浮动均不超过20%,导致碳价传导空间受限。随着全国碳市场配额逐步收紧、有偿配额分配引入、碳价不断提高,煤电碳排放成本将大幅上升,在现行煤电价格机制下难以实现有效传导。据测算,在配额有偿分配模式下,碳价涨至100元/吨后,碳排放成本将超过煤电基准价的20%。因此,要抓紧完善碳价和电价传导机制,电力系统生产侧碳成本要向下游传导,通过市场竞价传导到市场化用户,引导全社会节能降碳。
其次,借鉴欧盟和国内试点碳市场经验,建立基于配额的市场调节与储备机制,避免因碳价剧烈波动给煤电企业带来潜在风险。
最后,探索建立煤电容量市场,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深化中长期、现货电能量市场,发展跨区跨省的省间交易市场,实现煤电的容量、电量、调节、环境等多维价值,保障煤电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