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董事、总经理
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4-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3日收到公司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董事、总经理郑天勤先生《关于提议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郑天勤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董事、总经理郑天勤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9月3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远、稳定、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郑天勤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或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郑天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计划

提议人郑天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郑天勤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88419 证券简称:耐科装备 公告编号:202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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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