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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中国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4-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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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在确定申购开始或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或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信息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