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宝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2024-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宝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宝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宝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华宝深创100ETF发起式联接

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013177、C类基金份额01317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9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9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4年9月7日。若截至2024年9月7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降低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已于2024年8月26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业务仍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正常办理。

2、若基金合同发生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也可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咨询有关情况。

4、本公告解释权归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