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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

2024-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4-048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增持达到1%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变动比例达到1%,未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庆钢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公告了《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之全资子公司华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投资”)计划自2024年7月18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上限为3.0亿元人民币,增持金额下限为1.5亿元人民币,增持价格上限不高于2.00元/股。

●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2024年9月3日,公司收到华宝投资的告知函,其已于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9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10,001.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12%。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华宝投资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增持公司A股股份。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华宝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的全资子公司。

(二)原持股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华宝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246,531.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5%。

(三)华宝投资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华宝投资计划自2024年7月18日起12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本次拟增持公司A股股份的金额上限为3.0亿元人民币,增持金额下限为1.5亿元人民币,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0元/股,如在增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增持价格上限不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18日公告的《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24年9月3日,公司收到华宝投资的告知函。华宝投资于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9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10,001.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宝投资已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10,001.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12%,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459.07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华宝投资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截至2024年9月3日,中国宝武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256,532.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6%。其中,华宝投资持有公司10,001.6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2%。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不排除后续继续增持公司A股股份的可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华宝投资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4-046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千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元/股(含)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5千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0.56%。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024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将上述回购股份用途从“用于股权激励”拟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8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683.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49%,购买的最低价为1.02元/股、最高价为1.08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6975.2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所有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

三、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4-047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日通过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法律法规及《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并参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匡云龙先生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匡云龙先生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管理经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匡云龙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匡云龙先生未有不得担任所聘职位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

匡云龙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职培训证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生效;匡云龙先生已参加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待取得任职培训证明;在其正式履职前,仍由总裁孟文旺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

匡云龙先生简历:

匡云龙,男,1984年11月生,会计师。匡先生历任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财务部预算及绩效管理,郑州红忠宝金属加工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武汉宝章汽车钢材部件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宝钢新加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宝武重工有限公司经营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经营财务部部长等职务。匡先生2007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财务管理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