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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2024-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50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年9月4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3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

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6)。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实际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4年7月16日。

2、授予数量:53万股。

3、授予人数:13人。

4、授予价格:16.7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和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资金缴纳过程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3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4人调整为13人,实际授予数量由66万股调整为53万股。

(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4)第204002号),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已收到 13名激励对象缴纳的5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总额为人民币8,866,900.00元。公司股本为人民币16,000万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53万股,减少库存股(即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3万股。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3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4年9月4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收到的认购款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预留授予日收盘价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将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分期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7月16日,经测算,预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费用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