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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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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董事长张帆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原《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物业管理”内容,并同意公司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6名变更为7名。

公司就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同意的审查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帆先生、朱星火先生、林孟学先生、郭峰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所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应依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非独立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同意的审查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建新先生、郭磊明先生、郑正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独立董事仍应依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审议通过本议案,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经全体董事讨论,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在任期内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的薪酬政策为:独立董事在任期内的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再另行领取担任董事的津贴。

2、公司监事的薪酬政策为:监事不再另行领取担任监事的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6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经全体董事讨论,为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定于2024年9月24日下午14:30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

附件一:全体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帆先生简历

张帆,男,1965年生,中国籍,本科学历。曾任职于电子工业部第十研究所、日本北陆电器株式会社深圳办事处、深圳市成电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002年5月参与创办深圳市汇顶科技有限公司,历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张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6,296,376股,占公司最近一次披露总股本的45.04%,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朱星火先生简历

朱星火,男,1962年生,中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南大学、珠海东发电子公司、深圳成电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002年5月参与创办深圳市汇顶科技有限公司,历任监事、董事、知识产权顾问等职务;现任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星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000,000股,占公司最近一次披露总股本的2.4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林孟学先生简历

林孟学,男,1979年生,中国台湾籍,新竹交通大学电子工程研究所毕业。曾任职于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2018年),历任芯片设计工程师、营销业务资深经理、联发创业投资合伙人等;而后参与创办英属开曼群岛意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营销业务副总、研发副总、策略长,现担任英属开曼群岛意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赛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至今。

林孟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郭峰伟先生简历

郭峰伟,男,1981年生,中国籍,博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5年8月至2015年1月,就职于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历任子公司财务主管、子公司财务经理、中国供应链财务总监;2015年4月至2023年3月,任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9月至2023年3月,任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3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郭峰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二:全体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建新先生简历

王建新,男,1970年生,中国籍,本科学历,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2006年12月至今,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9年5月至今,曾担任深圳市麦士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汇量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智聚网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目前兼任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建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王建新先生已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郭磊明先生简历

郭磊明,男,1974年生,中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民革党员,现任深圳市南山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委员。曾就职于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2000年11月至今任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兼任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磊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郭磊明先生已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郑正奇先生简历

郑正奇,男,1964年生,中国籍,博士,教授,博导。曾任华东师范大学电子科学技术系系主任,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书记。主要研究领域为空间信息处理、射频通信与电路、天线和无线电波传播等,从事通信领域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曾获得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上海市教学成果奖、上海市育才奖、国家863海洋专题先进个人等称号,指导毕业研究生100余人,先后承担并完成了国家七五攻关课题、863课题、自然科学基金课题、上海市科技创新课题等多项课题的研究工作。

郑正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郑正奇先生已根据相关规定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1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尚平先生、潘尚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前述所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在任期内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的薪酬政策为:独立董事在任期内的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再另行领取担任董事的津贴。

2、公司监事的薪酬政策为:监事不再另行领取担任监事的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7日

附件:

陈尚平先生简历

陈尚平,男,1974年生,大专学历。曾先后任职于品佳股份有限公司、安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威健国际(上海)、科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品佳集团(中国)。2012年5月至2017年6月曾任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副总裁。2023年3月起担任公司监事。

陈尚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潘尚锋先生简历

潘尚锋,男,1978年生,高中学历。2008年3月至2012年5月,任温州市联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22年7月,历任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担任海南康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3年3月起担任公司监事。

潘尚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或“大华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市场信息,并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文彬先生,201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文彬先生201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文彬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源承先生,202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李源承先生202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李源承先生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怡女士,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怡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60万元(含税),包括年度审计、内控审计等,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含税)。

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上涨23.08%。主要系毕马威华振为国际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15年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市场信息,并为更好地适应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其他相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导公司确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价项目和评分标准,对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选聘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查。根据招标选聘中标结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标单位即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等进行审议,同意聘请其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60万元(含税)。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财务咨询服务工作,聘任期限为壹年,2024年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含税)。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于2024年9月23日任期届满,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民主选举,选举冯敬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冯敬平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为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冯敬平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7日

附件:冯敬平女士简历

冯敬平,女,1985年生,大专学历。2004年入职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今,现任公司触控产品线硬件部工程师及公司监事会主席。

冯敬平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具体调整事项

1. 变更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在原《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物业管理”内容。

2. 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

根据公司董事会运行的实际情况及规划,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6名变更为7名。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条款

就上述变更事项,相应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其他未涉及修订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公司章程》条款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4日

至2024年9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于2024年9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帆、朱星火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9月19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9楼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或邮件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9楼

联系人:王丽

联系电话:0755-36381882

传真:0755-33338830

电子邮件:ir@goodix.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