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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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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4-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定责任。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情况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了《福鞍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2024年9月6日16:00-17:00,公司参会人员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图文互动的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交流,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6日(星期五) 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网络直播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穆建华先生;总经理刘爱国先生;董事会秘书秦帅先生;财务总监李健女士;独立董事林曼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6日 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30日(星期五) 至09月0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FAIR@lnfa.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会议主要内容

本次业绩说明会的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9 月 7 日

附件: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主要内容

1、从目前经营情况看,今年股权激励目标能不能达成?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专注自身业务发展,各项业务有序进行中,具体完成情况敬请关注公司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2、请问公司上半年研发创新上取得了哪些新成果?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4年上半年主要完成产品如下:

1、公司2024年上半年完成了燃烧室兼压缩机排汽缸工艺升级。

2、含钴含硼钢(CB2)的研发:公司按计划开展含钴含硼钢(CB2)高压内缸上、下半的研制,其中,首台套高压、超高压内缸产品已在4月顺利发货,产品性能、质量合格得到客户认可。

3、大型核电外缸的工艺研发取得阶段性成功: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探索开发大型核电外缸生产工艺,针对核电产品的冶炼方案、外缸铸造工艺、热处理工艺、焊接工艺的设计已完成阶段性模拟开发,为产品的实际生产做准备。

4、抽水储能电站转轮关键技术的开发

公司开展了直径8米及以上抽水储能电站转轮关键技术的开发,其中包括上冠、下环、叶片生产工艺及技术的开发。现阶段公司已经完成相关工艺设计,产品陆续开展制造生产。感谢您的关注!

3、接下来公司重点业务重心会放在哪一项上面呢?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重点业务将继续放在装备制造业务板块及环境治理业务板块,大力研发抽水蓄能电站转轮关键技术、核电用铸钢件技术,子公司辽宁冶金设计研究院将继续拓展大型钢企的大气污染超净排放改造市场及其他行业环保设施改造升级。感谢您的关注!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23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3日

至2024年9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9 月 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迎春。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

2、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方式登记。来信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4、现场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 9:00一15:00 股东的信函到达日不迟于2024 年 9 月 20 日 15:00

5、登记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 8 号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 8 号。

联 系 人:王丹阳

联系电话:0412-8492100

邮 编:114016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瑞鞍”),是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四川瑞鞍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14,7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四川瑞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984.88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四川瑞鞍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单位: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四川瑞鞍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人民币 1 亿元的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中信银行成都分行人民币 2 亿元的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法人信息

(二)公司拟提供担保的所属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状况(万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形成说明

关联关系形成说明:公司副董事长吕思琦女士在四川瑞鞍担任董事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迎春先生在四川瑞鞍担任董事,形成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四)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川瑞鞍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办理人民币1亿元的贷款,公司为此人民币1亿元的贷款按照出资比例(即49%)提供人民币4,9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拟向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办理人民币 2亿元的贷款,公司为此人民币2亿元的贷款按照出资比例(即49%)提供人民币9,8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同时四川瑞鞍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有利于补充其营运资金,促进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参股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管理效率,提议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办理以上业务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文件。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参股公司本次融资对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必要的,有利于其发展,公司担保比例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各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担保总额为58,232.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37%。包括:为全资子公司辽宁福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250.00万元、辽宁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29,997.94万元;为参股子公司四川瑞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3,984.88万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 月 7 日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定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6日下午16: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于2024年 8月 30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轶妍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鞍股份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定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6日下午15: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穆建华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川瑞鞍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办理人民币1亿元的贷款,公司为此人民币1亿元的贷款按照出资比例(即49%)提供人民币4,9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拟向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办理人民币 2亿元的贷款,公司为此人民币2亿元的贷款按照出资比例(即49%)提供人民币9,8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同时四川瑞鞍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本次贷款用于支持四川瑞鞍业务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鞍股份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吕思琦回避表决,通过。

议案二:《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对参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决定于2024年9月2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福鞍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