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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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4-041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6日9:15-15:00。

2.召开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慈觉林街道顿珠金融城金玺苑15层。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召集人: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金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和网络)666人,代表股份113,631,635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21.80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8,733,483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20.86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65人,代表股份4,898,152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939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5人,代表股份4,898,152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93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5人,代表股份4,898,152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939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12,644,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9.1313%;反对39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3481%;弃权59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5205%。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11,0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79.8475%;反对3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8.0765%;弃权59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12.0760%。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开(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鹏康、胡江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符合法定额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开(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