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60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注销股份6,270,0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77%。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注销股份6,270,0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77%,公司总股本由818,145,780股减少至811,875,780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已于2024年9月5日完成,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一8,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回购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截至2024年8月28日,本次回购方案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270,0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77%,支付的回购总金额为79,942,85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13.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31元/股,回购均价为12.75元/股。至此,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号)、《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号)、《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号)及《关于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号)。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安排
本次注销的已回购股份数量为6,270,00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日期为2024年9月5日。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期限的相关要求。
三、注销完成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已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818,145,780股减少至811,875,780股,具体情况如下:
■
四、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及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凯琴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50,934,879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42.89%;东菱凯琴集团一致行动人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电器”)持有公司股份183,816,782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22.47%。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东菱凯琴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其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43.23%;东菱电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其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22.64%;东菱凯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菱电器持股比例合计被动增加0.51%。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将及时按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事项,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