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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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4-045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 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全资子公司汉华易美视觉科技有限公司、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上述两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或“汉华易美”)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星展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主债权为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公司与星展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在《借款合同》项下所欠星展银行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 担保额度的审批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为汉华易美视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上述担保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6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视觉中国: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视觉中国: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视觉中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审批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汉华易美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5月31日

注册地: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禾香路123号6号楼一楼102室

法定代表人:汤怀京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视觉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应用软件、程序软件、企业内部人才培训软件、语音记录系统、呼叫中心应用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制作及销售;云技术的研发;全媒体呼叫中心技术支持;通讯设备的销售及维修;计算机系统集成的设计及制作;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版权分销;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限《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版权代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平面设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摄影扩印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3,284.65万元,负债总额11,883.1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1,796.60万元,净资产11,401.55万元,营业收入32,006.57万元,利润总额2,910.63万元,净利润2,537.79万元,资产负债率51.03%;截至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9,167.37万元,负债总额15,471.8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5,346.80万元,净资产13,695.50万元,营业收入14,882.74万元,利润总额1,317.69万元,净利润1,244.06万元,资产负债率53.05%。

2.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0日

注册地: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发达路2号301室

法定代表人:柴继军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图像处理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图书零售,摄影服务,计算机图文设计,展览展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计算机软件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覆盖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电子公告内容,电视剧、专题、综艺、动画等节目制作、发行,音乐娱乐产品经营,从事广告业务,版权代理,图片制作、销售,数字出版物、视频、音响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2,656.22万元,负债总额20,987.6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20,987.63万元,净资产81,668.59万元,营业收入27,343.18万元,利润总额1,884.98万元,净利润1,575.09万元,资产负债率20.44%;截至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06,566.73万元,负债总额24,493.4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24,493.45万元,净资产82,073.28万元,营业收入13,789.00万元,利润总额421.78万元,净利润355.56万元,资产负债率22.9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债务人:汉华易美视觉科技有限公司(“首名借款人”)、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第二名借款人”)

债权人: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担保方式: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主债权额度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至《借款合同》项下的相关银行业务项下债务人债务最终行期届满之后三(3)年止,最终履行期指债权确定期间所发生债务的最晚到期日或权利人另行宣布的提前到期或提前终止日。

担保范围: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星展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在债权确定期间与债务人办理的银行业务项下债务人应向权利人支付的所有主债权、及其所有的相关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用等)及债务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应向权利人支付而尚未完全支付的其他所有债务,以及在《借款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债务人应向权利人赔偿的全部损失。

四、董事会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视觉中国: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总额为35,164.56万元(含2024年授权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30,000万元,以往年度授权且尚未履约完毕的担保额度5,164.56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9,4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3%。除上述担保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星展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