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控参股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4-53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控参股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2025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2024-2025年度为控参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3.51亿元的借款担保;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控参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将全资公司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25,000万元调剂至全资公司成都天府华侨城公园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调剂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0%。调剂后,公司2024-2025年度为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由105,000万元调整为80,000万元,为成都天府华侨城公园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0亿元调整为25,000万元。
上述调剂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同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都天府华侨城公园广场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10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注册地为成都市金牛区沙西线16号,法定代表人为万敏,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该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8,204万元,负债总额4,541万元(其中银行借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541万元),净资产为3,663万元,资产负债率55.35%;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52万元,净利润为-769万元。
2024年6月末资产总额7,138万元,负债总额3,557万元(其中银行借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557万元),净资产3,581万元,资产负债率49.83%。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8万元,净利润-82万元。截至2024年6月,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成都天府华侨城公园广场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支行开展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提供担保,担保对应债权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四、管理层意见
公司本次调剂担保额度属于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剂,是对成都天府华侨城公园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支持,有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本次担保额度内部调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保证担保总额308.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73%。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