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4-103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日丽中路757号奥克斯中央大厦2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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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数,本次已剔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国英女士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郭粟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总裁程志浩先生、财务负责人葛瑜斌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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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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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1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2、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勤芝、李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