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诉讼公告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50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诉前调解阶段,暂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
3.涉案金额:1,403.37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于近日收到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件,案号为(2024)苏0214民诉前调6996号。无锡江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松科技”)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对中科高邮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冻结中科高邮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无锡江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事实与理由
2023年6月16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购销合同书》,由被告向原告采购生产设备若干台,合同总价款为3,018万元。合同约定付款时间为合同签订后支付30%首期款,发货前15个工作日支付30%发货款,安装验收后3个工作日支付30%安装调试款,质保期满1年支付10%质保金。原告诉称设备均已生产完毕,在原告仓库等待被告提货,至今被告仅支付首期款905.40万元,未支付发货款905.40万元,并对其余订购设备逾期不予提货且不给予原告回应。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发货款905.40万元、逾期提货仓储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478.05万元(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
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费19.92万元;
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诉讼保全险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下属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涉及银行账户冻结的情况
■
注:1.该冻结事宜系江松科技起诉中科高邮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所致;2.该冻结事宜系江苏思佩茨家具有限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中科高邮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所致,案号为(2024)苏1084民初3998号,诉讼金额为280,031.75元。
五、对公司及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未对公司及中科高邮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本次江松科技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系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公司将积极应对上述诉讼事宜,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传票》、《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等。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51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9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1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为陈继先生,7名董事采用通讯会议方式出席会议,为沈洪秀先生、陆湘苓女士、李正全先生、胡江先生、陈叶秋女士、邓青先生、李臻先生。会议由董事长兼总裁陈继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臻禧”)向公司推荐并提名了陈继先生、陈晓平先生、陆湘苓女士、李正全先生、胡江先生、陈叶秋女士等6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陈继先生、陈晓平先生、陆湘苓女士、李正全先生、胡江先生、陈叶秋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各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0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晓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陆湘苓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正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胡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叶秋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现任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2.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臻禧向公司推荐并提名了李臻先生、姚勇先生、徐小舸女士等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李臻先生、姚勇先生、徐小舸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各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2.0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姚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徐小舸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现任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臻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姚勇先生、徐小舸女士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姚勇先生、徐小舸女士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同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公司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3.0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情况,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3)。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继先生简历
陈继先生,1975年0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拥有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双硕士学位。陈继先生拥有复合型的知识体系以及丰富的多行业工作背景,具备丰富的公司管理、并购等经验。2006年2月至2020年11月任上海市汇达丰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2月至2020年9月任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11月至2014年11月任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12年8月至2015年4月任西安海天天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西安海天天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4月至今任该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6月至2019年5月任该公司董事局主席,2019年5月至今任该公司副董事长;2014年3月至今任寰谷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9年5月任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中科云网董事,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任中科云网副董事长,2018年11月至今,任中科云网董事长、总裁;2018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美国BilateralResearchInstitute大中华地区首席代表;2017年9月至今任上海高湘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任无锡中科云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上海高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12月28日至今任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4年8月起任中科云网(扬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继先生持有5,609,318股公司股份,为中科云网控股股东上海臻禧实际控制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陈继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任职条件。
2.陈晓平先生简历
陈晓平先生,196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毕业于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电力系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7年7月至2016年5月任职于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配电部经理,南山供电局局长,龙岗供电局局长,调研员;2016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联网通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24年5月至今,任中科云网副总裁。
截至目前,陈晓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陈晓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任职条件。
3.陆湘苓女士简历
陆湘苓女士,199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本科学历。2017年至今,任岳阳市中湘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3月至2018年10月任中科云网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2018年11月至2021年3月任中科云网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裁;2020年5月至今,任湖南国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湖南智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5月至今,任湖南蓝炬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中科云网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裁。
截至目前,陆湘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陆湘苓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任职条件。
4.李正全先生简历
李正全先生,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2019年1月至今任无锡市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2011年7月至2013年1月担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担任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8年11月担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4年8月至2018年11月担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2年5月至2017年1月担任国联通宝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5月至今,任第七大道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2019年7月至今,任无锡第七大道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20年11月至2023年6月,任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09)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任中科云网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江苏昊华传动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1602)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中科云网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正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李正全先生曾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监管关注函》,除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外,李正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李正全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任职条件。
5.胡江先生简历
胡江先生,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毕业,2010年至2015年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朝晖路营业部理财副总经理;2016年至2017年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市场部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腾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腾睿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金华市清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金华市华泽腾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腾睿新能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1月至今,任湖北腾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5月起任公司子公司杭州腾睿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中科云网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胡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胡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任职条件。
6.陈叶秋女士
陈叶秋女士,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学士学位;2007年至2020年,任上海步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作为律师期间,为多家银行、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在公司治理、投融资并购交易及公司相关争议解决等领域有丰富的经验;2018年11月至2021年3月,任中科云网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中科云网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任上海逢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2022年8月至今,任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法务副总监。
截至目前,陈叶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陈叶秋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臻先生
李臻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工商管理硕士。2006年8月至2007年8月任职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9月至2010年11月任职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1月至2015年6月任职于上海德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0月至今任上海执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4月至2021年2月先后任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2021年3月至今,任中科云网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臻先生未持有中科云网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李臻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任职条件。
2、姚勇先生
姚勇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副总工程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学位。1995年7月至1999年9月任职于北京化工集团销售公司;1999年10月至2002年7月任平安证券北京营业部机构部经理;2002年8月至2010年7月任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主任、投资部经理;2010年8月至2015年10月任东吴证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21年7月任北京天地润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7月至今任阳光泵业(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
截至目前,姚勇先生未持有中科云网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姚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任职条件。
3、徐小舸女士
徐小舸女士,1971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徐小舸女士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中级会计师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成为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01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后改为司法考试);2003年通过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全部课程考试,成为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协会(ACCA)会员。1993年7月至1998年9月任深圳金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1年4月至2005年1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房地产金融业务部综合处业务经理;2005年1月至2010年6月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及计划财务部高级副经理;2010年6月至2014年4月任中建投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4月至2015年6月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经理兼任下属企业专职董事。徐小舸女士曾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担任热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068)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徐小舸女士未持有中科云网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徐小舸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52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9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2名监事现场出席会议,为王青昱先生、刘小麟先生,1名监事采用通讯会议方式出席会议,为王赟先生。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赟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五届监事会分别向公司推荐并提名了王赟先生、刘小麟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会对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同意选举王赟先生、刘小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各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0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小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现任监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新一届监事会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1.王赟先生简历:
王赟先生,198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毕业于西北大学经管学院投资经济专业,同年获得西北大学电子商务辅修毕业证,2009年获得西北工业大学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学位。王赟先生具有丰富的金融知识,具有丰富的证券从业及企业管理工作经验。王赟先生现任西安海天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西安海天天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赟先生自2002年9月加入西安海天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在证券部、财务部、行政部工作,并历任项目经理、行政部副部长、部长职务,2011年至2019年12月任该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12月至今任该公司总经理;2021年9月10日至今,任海天天线(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任中科云网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12月8日至今任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2021年3月至今任中科云网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王赟先生持有100股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王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任职条件。
2.刘小麟先生简历:
刘小麟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刘小麟先生于2007年10月至2010年10月任中科云网第一届监事会监事;2010年10月至2014年1月任中科云网第二届监事会监事;2014年1月至2018年3月任中科云网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2018年3月至2021年2月任中科云网职员;2021年3月至2024年9月任中科云网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刘小麟先生持有163,500股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刘小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53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同意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0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提案1、2、3均采取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上述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公司前台。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应在2024年9月24日17:00前到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亦驰 联系电话:010-83050986
传真:010-83050986 邮政编码:100070
邮箱地址:qinjian049@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6.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6
2.投票简称:云网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N(该提案组对应候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N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上午9:15(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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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委托人对议案内容未做明确意见表示,受托人可根据其本人意愿代为投票。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备注:
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