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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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2024-047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印志松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总法律顾问范丽婷出席会议;副总裁、财务总监汪源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中材海外为参股公司巴西叶片提供履约保函担保及财务资助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联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82,389,012股、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持股412,123,292股、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5,245,186股,均回避本次会议议案1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晏国哲、黄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