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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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4-064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8号海信国际中心A座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董事长于芝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含通讯方式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含通讯方式出席);

3.公司董事兼总裁李炜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含通讯方式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注:本表中表决比例算数相加之和不等于100%,系小数点四舍五入所致。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

议案1涉及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投票情况详见本公告二、(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旋、刘沣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