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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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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74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上午11:00在广州市海珠区鼎新路8号欢聚大厦3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董事王玉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玉主持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换届并提名王玉、王文慧、徐晴、罗志青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若上述换届选举议案通过,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文慧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徐晴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罗志青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换届并提名朱为缮、黄添顺、张春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朱为缮、黄添顺、张春艳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春艳为会计专业人士。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朱为缮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黄添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春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012,807股用途进行变更,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原回购股份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及变更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工商经办人员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75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下午14:00在广州市海珠区鼎新路8号欢聚大厦38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庞小龙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庞小龙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换届并提名庞小龙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76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第一部分:1.3独立董事管理》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玉先生、王文慧女士、徐晴女士、罗志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名朱为缮先生、黄添顺先生、张春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以上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朱为缮先生、黄添顺先生、张春艳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春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上述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7名董事(其中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若上述换届选举议案通过,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附件: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玉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1年5月至2015年5月担任若羽臣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15年7月担任若羽臣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披露日,王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7,889,86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8.48%;与董事王文慧女士为夫妻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两人直接持有公司54,693,86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2.52%;王玉、王文慧夫妇通过天津雅艺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天津若羽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3,44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99%,两人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68,133,86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0.52%;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文慧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5月至2015年7月担任若羽臣有限监事;2016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员工职业发展高级顾问;2015年4月至今担任天津雅艺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1年3月至今担任广州毅杨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2年10月至今担任广州恒峰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本披露日,王文慧女士持有公司6,804,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05%;与董事王玉先生为夫妻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两人直接持有公司54,693,86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2.52%;王玉、王文慧夫妇通过天津雅艺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3,44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99%,两人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68,133,86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0.52%;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徐晴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自2012年2月至2013年5月担任若羽臣有限项目经理;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担任若羽臣有限运营经理;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担任若羽臣有限商务拓展中心总监;2015年4月至2015年7月担任若羽臣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上海京京业业营销策划顾问有限公司、纽益倍(上海)贸易有限公司、若羽臣株式会社执行董事,广州海通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京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香港宝莉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披露日,徐晴女士持有公司2,555,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5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罗志青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06年9月至2010年7月担任广州联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10月至2012年12月担任广州库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华南区财务经理;2012年12月至2015年7月担任若羽臣有限财务经理;2017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2月至2021年9月、202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5年7月至2021年9月、2022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披露日,罗志青女士持有公司28,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为缮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7月至2007年11月担任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7年12月至2011年1月,就职于广东上市公司协会,担任协会秘书;2011年2月至2012年7月,担任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上市负责人;2012年8月至今,就职于广州市晶华精密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同时兼任广州晶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昆明晶华光学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5月至今,担任广州善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6月至今,担任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兼任清远晶华精密仪器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21年8月至今,担任广州市黄埔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2021年9月至今担任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广州市黄埔区政协委员;2023年4月至今,担任广州市黄埔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

截至本披露日,朱为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黄添顺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民主党派九三学社社员。1991年9月至1995年6月担任汕头市司法局下属汕头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1995年7月至2002年6月担任广东国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2017年6月至2019年5月,担任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8年10月至2021年8月,担任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2年至今担任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2021年9月至今担任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9月担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截至本披露日,黄添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春艳女士: 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9年9月至2005年7月就职于武汉市第一市政工程公司;2007年9月至今就职于暨南大学;2018年7月至今,担任广东省价格和产业品牌发展协会监事;2020年8月至2024年8月担任广东皇派定制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担任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7月至今,担任广东省管理会计师协会理事。

截至本披露日,张春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77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庞小龙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监事会提名庞小龙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2日

附件: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庞小龙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7月至2015年8月任职北京金T高尔夫俱乐部公司球僮部经理职位;2015年8月至2017年2月期间自主创业;2017年2月至今先后任职公司数据高级专员、物流主管;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现兼任摩亚方舟(上海)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可多懿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可灵猫(上海)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可灵猫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若羽臣(上海)品牌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拓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云鸣贸易有限公司、东台市云锐泽商贸有限公司监事。

庞小龙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78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012,807股用途进行变更,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审批及实施情况

(一)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90)。公司决定使用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83元/股(含本数)。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12日实施完毕,公司根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含)人民币23.8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含)人民币23.58元/股。

截至2023年10月2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82,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116%,最高成交价为20.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3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8,395,664.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二)2024年第一期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决定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0.20元/股(含),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截至2024年2月5日,公司本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51,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76%,最高成交价为15.4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94,79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三)2024年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公司决定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8.00元/股(含),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截至2024年2月2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78,70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94%,最高成交价为12.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95,317.9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暂未使用上述回购股份。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对2022年度回购股份、2024年第一期回购股份和2024年第二期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通过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维护公司价值。

四、本次注销后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6,012,807股,按照截至2024年9月10日公司股本结构进行测算,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本次回购股份用途拟变更尚待履行的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并注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及变更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并相应进行披露。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79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1、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增加

2024年5月28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22,329,34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737,907股后的114,591,4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3日。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45,836,573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22,329,340股变更为168,165,913股,注册资本由122,329,340元变更为168,165,913元。

2、因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集中行权,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增加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1,877,4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68,165,913股变更为170,043,313股,注册资本由168,165,913元变更为170,043,313元。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9月13日,本次批量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批量行权登记手续。

3、因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

2024年9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2022年度回购股份、2024年第一期回购股份和2024年第二期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数量为6,012,807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70,043,313股变更为164,030,506股,注册资本由170,043,313元变更为164,030,506元。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并注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及变更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

综上,公司股份总数拟由原来的122,329,340股变为164,030,506股,注册资本拟由原来的122,329,340元变为164,030,506元。

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情况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同时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要求,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的表述统一按照《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进行调整(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动及经营范围变更的实际情况,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以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上述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工商经办人员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部门备案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80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7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27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3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9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代理人代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鼎新路8号欢聚大厦3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的议案1.00、2.00、4.00、5.0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00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1.00、2.00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议案4.00、5.00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4年9月25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ryczqsw@gzruoyuchen.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9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鼎新路8号欢聚大厦38楼。

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020-22198215

电子邮箱:ryczjsw@gzruoyuchen.com

4.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0

2.投票简称:若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栏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3010; 股票简称:若羽臣)股东,兹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4年9月27日召开的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权限为: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并签署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 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81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朱为缮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82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黄添顺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下转8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