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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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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2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9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2024年9月11日下午3点在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军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10日收到非独立董事王延俊先生、蒲堂东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原因,王延俊先生、蒲堂东先生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同意王延俊先生、蒲堂东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王延俊先生、蒲堂东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延俊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蒲堂东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纪委书记、公司磷化工基地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王延俊先生、蒲堂东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对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和董事会对王延俊先生、蒲堂东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任董事乔胜俊先生、罗艳辉女士的董事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董事会提名乔胜俊先生、罗艳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乔胜俊先生、罗艳辉女士的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附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达股份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3)

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乔胜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罗艳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竹川润”)拟与控股股东蜀道集团间接控股的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清平磷矿”)和四川蜀物广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润物流”)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发生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关联人昊华清平磷矿购买磷矿石,同意公司向关联人广润物流购买锌精矿,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绵竹川润向关联人昊华清平磷矿销售液氨,并将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现任董事与蜀道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无董事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达股份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蜀道集团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达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4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乔胜俊,中国国籍,男,39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四川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道路与桥梁工程毕业;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

2002年7月一2004年3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射洪涪江三桥任技术员;2004年3月一2005年4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地铁清河斜拉桥任技术员;2005年4月一2008年11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攀高速C11项目部任科长;2008年11月一2009年9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彭高速三标段任副总工程师兼工程科长;2009年9月一2010年7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巴南高速D9任总工程师;2010年7月一2012年12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武胜嘉陵江大桥任项目经理;2012年12月一2015年4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任市场开发部副经理;2015年4月一2019年11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2019年11月一2020年3月就职于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0年3月一2021年3月就职于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川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1年3月一2022年5月就职于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川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任总经理;2022年5月一至今就职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土地事务与矿产资源部部长。

乔胜俊先生与宏达股份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宏达股份的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乔胜俊先生未持有宏达股份股票。

罗艳辉,中国国籍,女,41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本科毕业;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

2005年7月-2010年5月任职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市场开发部;2010年5月-2011年4月任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基础设施事业部团支部书记;2011年4月-2012年8月任职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12年8月-2015年10月任职四川川西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0月-2016年8月任职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2016年8月-2018年6月任职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科科长,其间(2014年9月-2017年6月)参加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习;2018年6月-2019年5月任职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人事干部管理);2019年5月-2021年2月任职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21年2月-2021年8月任职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21年8月-至今任职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罗艳辉女士与宏达股份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宏达股份的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罗艳辉女士未持有宏达股份股票。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3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辞职暨

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10日收到非独立董事王延俊先生、蒲堂东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原因,王延俊先生、蒲堂东先生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同意王延俊先生、蒲堂东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王延俊先生、蒲堂东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延俊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蒲堂东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纪委书记、公司磷化工基地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

王延俊先生、蒲堂东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对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和董事会对王延俊先生、蒲堂东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任董事乔胜俊先生、罗艳辉女士的董事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董事会提名乔胜俊先生、罗艳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乔胜俊先生、罗艳辉女士的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附后)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候选人的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并发表了书面意见:

提名委员会在审阅了本次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后,认为上述候选人均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规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乔胜俊先生、罗艳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乔胜俊,中国国籍,男,39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四川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道路与桥梁工程毕业;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

2002年7月一2004年3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射洪涪江三桥任技术员;2004年3月一2005年4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地铁清河斜拉桥任技术员;2005年4月一2008年11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攀高速C11项目部任科长;2008年11月一2009年9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彭高速三标段任副总工程师兼工程科长;2009年9月一2010年7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巴南高速D9任总工程师;2010年7月一2012年12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武胜嘉陵江大桥任项目经理;2012年12月一2015年4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任市场开发部副经理;2015年4月一2019年11月就职于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2019年11月一2020年3月就职于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0年3月一2021年3月就职于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川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1年3月一2022年5月就职于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川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任总经理;2022年5月一至今就职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土地事务与矿产资源部部长。

乔胜俊先生与宏达股份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宏达股份的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乔胜俊先生未持有宏达股份股票。

罗艳辉,中国国籍,女,41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本科毕业;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

2005年7月-2010年5月任职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市场开发部;2010年5月-2011年4月任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基础设施事业部团支部书记;2011年4月-2012年8月任职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12年8月-2015年10月任职四川川西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0月-2016年8月任职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2016年8月-2018年6月任职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科科长,其间(2014年9月-2017年6月)参加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习;2018年6月-2019年5月任职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人事干部管理);2019年5月-2021年2月任职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21年2月-2021年8月任职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21年8月-至今任职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罗艳辉女士与宏达股份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宏达股份的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罗艳辉女士未持有宏达股份股票。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5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竹川润”)拟与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间接控股的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清平磷矿”)和四川蜀物广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润物流”)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拟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缓解公司原料采购压力及控股子公司产品库存压力,实现产业协同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交易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循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绵竹川润拟与控股股东蜀道集团间接控股的昊华清平磷矿和广润物流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发生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关联人昊华清平磷矿购买磷矿石,同意公司向关联人广润物流购买锌精矿,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绵竹川润向关联人昊华清平磷矿销售液氨,并将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公司现任董事与蜀道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无董事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该类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关联股东蜀道集团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未对上年和2024年1-8月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1)2023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2)2024年1-8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说明:1、2024年7月19日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蜀道集团将承接宏达实业持有的公司536,237,40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39%。2024年9月5日,上述股票中的486,237,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93%)已登记至蜀道集团名下,蜀道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相关规定,自相关安排生效后(即2024年7月19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12个月内,蜀道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鉴于蜀道集团间接控制昊华清平磷矿和广润物流,自2024年7月19日起昊华清平磷矿和广润物流成为公司的关联人。

在昊华清平磷矿和广润物流成为公司的关联人前(即2024年7月19日前),公司与昊华清平磷矿发生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广润物流无交易事项。昊华清平磷矿和广润物流成为公司的关联人后(即2024年7月19日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昊华清平磷矿及广润物流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发生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蜀道集团控制的企业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2023年9月一2024年8月),公司与蜀道集团控制的企业存在交易情形,具体为公司向蜀道集团间接控制的昊华清平磷矿采购磷矿石,累计交易金额为7,689.06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昊华清平磷矿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3205259622C

住所:四川省绵竹市清平镇湔沟村

法定代表人:胡良才

注册资本:13,903.11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6月2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四川蜀道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5%;德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4.02亿元,净资产3.88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8亿元,实现净利润3,302.35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15.68亿元,净资产4.88亿元;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63亿元,实现净利润9,759.9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广润物流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蜀物广润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332114063R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669号

法定代表人:张议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贸易经纪;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木材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纸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箱包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水产品批发;鲜肉批发;牲畜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肥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电线、电缆经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比例: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5.20亿元,净资产5.09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64亿元,实现净利润1162.03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33.47亿元,净资产4.80亿元;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0.34亿元,实现净利润651.1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间接控股昊华清平磷矿和广润物流,其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

(四)履约能力分析

昊华清平磷矿和广润物流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公司与其进行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昊华清平磷矿购买磷矿石,公司向广润物流购买锌精矿;公司控股子公司绵竹川润向昊华清平磷矿销售液氨。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以市场价格并以与无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缓解公司原料采购压力及控股子公司产品库存压力,实现产业协同发展。公司本部主营磷化工产品制造和有色金属锌的冶炼,因无配套上游磷矿和铅锌矿资源,生产所需主要原料磷矿石和锌精矿全部为对外采购,生产受原料供应影响较大。近年来磷矿石、锌精矿供应日趋紧张,公司原料采购困难。公司按市场价格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可以利用其资源和渠道优势,缓解公司原料采购压力,提升规模效应。公司控股子公司绵竹川润主营合成氨产品制造,主要为德阳地区磷铵企业供应原料合成氨,但产品库存能力有限,公司按市场价格向昊华清平磷矿销售液氨产品,有利于缓解绵竹川润合成氨库存压力,实现互惠互利。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交易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循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4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股份”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2024年9月11日下午4点在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素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竹川润”)拟与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间接控股的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和四川蜀物广润物流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发生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进行的合理预测。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蜀道集团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27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7日

至2024年9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和议案2经2024年9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同时经2024年9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2024年9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s.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宏达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宏达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宏达股份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宏达股份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各项子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采用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四川成都市锦里东路2号宏达国际广场28楼)

(三)登记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9:3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傅婕

联系电话:028-86141081

联系地址:四川成都市锦里东路2号宏达国际广场28楼

邮政编码:610091

电子邮箱:dshbgs@sichuanhongda.com

(二)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