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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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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4-61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同花顺路演平台(网址: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1037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交流

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25日前通过公司邮箱(zqswb@itg.com.cn)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25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 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同花顺路演平台

(网址: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10370)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交流

三、 参加人员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蔡莹彬先生、独立董事刘峰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范丹女士、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余励洁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25日上午10:00-11:00,登录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10370),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25日前通过公司邮箱(zqswb@itg.com.cn)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部门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592-5897363

邮箱:zqswb@itg.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同花顺路演平台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4-60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

增发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1.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2023年5月30日,公司收到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出具的《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批复》(厦国控〔2023〕122号),国贸控股同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的方案及相关事项。

3.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相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5.2023年7月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43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同日,公司披露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申报稿)》等相关文件。

6.2023年7月17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94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7.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调减至369,985.40万元。

8.2023年9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申报稿)(2023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相关文件。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问题逐项落实并做出书面回复,并按照要求及时将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上交所。同时,根据上交所审核意见,结合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对招股意向书等申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与更新。

9.2023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等相关文件。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补充修订。

10.2024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调减至217,326.21万元。

11.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二次修订稿)》等相关文件。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补充修订。

12.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并拟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6月1日,公司本次发行有关方案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具体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13.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调减至217,257.53万元。

14.2024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二次修订稿)(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申报稿)(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相关文件。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情况,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及招股意向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同步更新。

15.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6.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调减至193,025.38万元。

17.2024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161号)(以下简称《落实函》),上交所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发出《落实函》要求公司落实相关事项。公司收到《落实函》后,会同中介机构结合公司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对《落实函》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及逐项落实,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复。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申请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及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及政策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及政策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申请撤回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申请文件尚需上交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上交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4-59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相应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19,45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1%。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办理完毕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0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3.2020年7月3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厦国控[2020]151号)。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则同意公司上报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4.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8月12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2020年9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

8.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核查意见》。

9.2021年7月24日至2021年8月2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8月4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10.2021年9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

11.2021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序。2021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1年10月21日完成回购注销。

12.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2年5月25日完成回购注销。

13.2022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

14.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序。2023年9月18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3年9月20日完成回购注销。

15.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

16.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序。

17.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序。

18.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2020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3%。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1年9月2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9月2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2020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共计219,45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共有7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9,450股(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1%,具体如下:

注:本激励计划原向10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6.50万股,因3名激励对象调动、离职导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其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剩余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为66.5万股。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涉及解除限售的7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2020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7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9,450股,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解除限售数量合计为219,450股,该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0年激励计划》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法律顾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厦门国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厦门国贸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4-58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陈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解除限售数量合计为219,450股,该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9)。

2.《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0)。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4日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4-57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高少镛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9)。

2.《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及政策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0)。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九次会议决议

2.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