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4-101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4年2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8.32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期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发生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2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2)。
截至2024年9月13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1,677,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2024-050、2024-060、2024-065、2024-083、2024-097)。
(三)截至2024年9月1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706,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6%,最高成交价为5.15元/股,最低成交价3.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0,039,453.6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的资金总额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未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上市地位未发生改变,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披露本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的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9,706,600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所回购股份未能或未能全部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