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5 证券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灌口南路668号之八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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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曾挺毅先生因公务安排,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由副董事长金中权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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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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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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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明磊、梁祺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